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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卫生系统政务全公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00:18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 郑希雪)医疗单位的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出诊专家等便民措施,都将向社会公开。昨天,沈阳市卫生局召开卫生系统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医疗单位及涉及卫生系统的非医疗单位和局机关等都要将政务公开。 此次政务公开,要求局机关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非医疗单位应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包括向患者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标准、药品零售价格等服务信息,及医疗服务就诊流程,费用查询等,并向患者个人公开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费用清单。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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