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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请别在合法谋生的道路上设障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2:10 中华工商时报

  郑州起草摊点管理导则,摊贩有望合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沿街叫卖,执法人员突然袭击,追追堵堵”这种现象有望在郑州街头得到缓解。最近,郑州市行政执法局起草的《占用公共区域设摊经营分类管理导则》已经上报郑州市政府。如果通过,部分“路边摊”就可以合法占道经营。

  无论去郑州,或者上海或者广州,没有人觉得一个路边摊就坏了城市的一锅粥,倒是宰客的景点、傲慢的服务、公车上的小偷比较容易坏了游客的胃口。解禁路边摊,终于在不断升级的“猫鼠游戏”后成了城市善治的一种潮流:从上海到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引发了一场涉及数百万人口谋生方式及管理方式的大变革。2002年,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在国内首次提出城市价值链理论:城市有没有价值,不仅要看这个城市能否创造更强大的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是要看这个城市能否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以及为它的居住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遇。开放或者多元的心态治理城市,理应遵循普惠的原则,这是基于公平正义的基本考量,当我们殚精竭虑给中间阶层、精英人士更多生存博弈的可能时,也不能不照顾到底层群体的微弱自救。为穷人开放更多“合法”的谋生道路,迟早是城市要走的路。

  在解禁路边摊的洪流里,我们要防止陷入权利架空后的空欢喜:一是解禁路边摊未必代表善待小商贩。如果把解禁看做一种形式自由,那么,实体自由是需要一系列配套的制度环境做后续保障的,譬如《劳动法》里的高温费和加班费,纸上权利如何真正兑现,是值得反思的命题,如果城市不能把小商贩当做贡献GDP、共建和谐的市民看待,解禁又如何兑现成城市给他们的好脸色呢?二是解禁路边摊成了“禁止”的另一种委婉表达。路边摊也是一个小市场,供求法则是其赢利与否的关键,一个城市在解禁路边摊的时候,把他们限定在商业区之外、或者边缘,这和禁止路边摊的政策有何差异呢?权利,在于一种可选择的对等性,没有选择的权利本质还是一种剥夺,就譬如告诉3岁的小孩子说,你有到3米高的大树上摘苹果的权利与自由。三是解禁路边摊可能附加了更多的准入门槛。以管理的名义,收上各色的费用,加上各种淋漓的检查,解禁可能还不如不解禁。

  韩国第一份中文报纸《华光报》的老板对《国际先驱导报》说,他的第一笔投资上亿韩元,就是他的母亲摆街边食品摊赚来的;在巴黎,早市与跳蚤市场成了法国路边摊的主要形式,在依法管理的同时,更注重提供公共服务是巴黎市政府治理路边摊的核心策略。国外是没有“城管”这个概念的,他们多采取的是柔性的社区管理:一是对小商贩多讲服务、少谈管制;二是不给谁任意剥夺的特权。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2006年9月曾表示,小商贩应该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我们的城市应该宽容,应该让他们有合理的分布,给予更多的引导。”越来越多的城市开放了越来越多的合法的谋生道路,这自然是件好事,但,这些通道要真正兑现成穷人的利好还需要我们清除路障、谨慎护航。

  (3G2)

记者:   ■邓海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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