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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发改委:不会采取行政手段干预粮肉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1:24 保监会网站

  发改委价监司副司长张满英表示,为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过快上涨,发改委将修改法规提高罚款额度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政府在正常情况下对食品价格不会采取行政手段随意干预。不过,政府将修改价格法规,提高处罚力度,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是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价监司两位副司长做客中国政府网表示的。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昨天表示,粮、油、肉、蛋、菜这些价格现在都由市场调节,政府在正常情况下对这些价格不能够采取行政手段随意干预。在这次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过快上涨的过程中,政府遵照市场经济规律,主要采取发展生产、保证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贫困学生生活等措施,同时还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在上半年发改委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当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认为,随着生产环节加大供应,今年三季度之后,物价会有所回落。但在粮食涨价同时,带动了下游食品加工业的成本上升,开始推涨价格。进入7月之后,从方便面到中式快餐等企业纷纷宣布涨价,同时也给市场哄抬价格提供了空间。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张海鱼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下游食品加工业的涨价空间其实不大,整个下游行业还是偏向供大于求,因此行业整体涨价并不能长期维持。周望军昨天也指出,目前国家整个的副食品供应还是有保障的。他说,尽管今年由于种种原因,生猪供应暂时有点偏紧,但是牛羊肉、禽肉、鲜蛋、水产品的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还是大幅度增加的。特别是牛奶的产量,最近几年平均增长速度是24%,完全能够满足市场的需要。另据记者向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方面了解,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哄抬物价现象,该司近期的工作主要围绕各行业哄抬物价的查处。8月初,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食品价格秩序。据悉,部署的这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三类价格违法行为: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以及价格欺诈。修改法规增加处罚力度除了以上全国查处行为之外,发改委对现行价格方面的法律条文也在酝酿修改。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天透露,为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发改委近期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张满英介绍,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物价等行为。目前,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处罚规定》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已不相适应。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一些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张满英表示,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而在《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他还透露,修订稿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17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他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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