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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欲重拾物业税调控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 15:19 中国产经新闻

  物业税或从“空转”变为“实转”

  本报记者 栾璐报道

  沉寂了许久的物业税,在近日被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发布的报告再次提起。

  经过多轮调控之后,房价反而在今年上半年呈现近几年来中最为强劲的上扬态势。针对这一态势,在日前举行的2007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提出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而相关的房地产业界高层人士也表示,要通过政府掌控的土地资源以及相应的税率来进行房地产调控。

  开征物业税旨在抑制投资

  物业税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在2006年的多轮

宏观调控中,物业税已被作为一项调控措施而提及,并且已经在一些
房价
上涨较快的城市着手进行模拟运行和课题研究。日前,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发布报告再次提及物业税。报告建议,应选择部分问题比较突出的典型城市作为试点,尽快征收物业税,促进住房供给的有效释放。

  可以看出,物业税的被提及总是与房价上涨过快相关联的。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信息,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4%,涨幅比上月提高0.8个百分点,同比、环比均创下了2006年以来的新高。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专家认为,政府应及早推出物业税,因为物业税开征将至少使国内房价上涨势头趋于平稳。物业税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开征物业税后,购买房屋越多、居住面积越大,纳税成本就越高,将促使楼市投资者加快卖出多余的住房,这就增加了市场供应,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投资需求。所以,开征物业税将使国内房地产市场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专家称开征条件并不成熟

  自2006年年初开始,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试点,但试点仍处于“空转”阶段。所谓“空转”是指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财税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要统计物业数量,做测算、评估,做报表,做税收统计等。作为“空转”试点城市,虽然前期已经做了大量调研和试点工作,但是由于物业税开征争议比较大,所牵涉的工作和部门比较多,物业税的推行有相当大的难度。

  “一是技术层面上的难度,二是个人利益难以打破。”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这样总结物业税是一直难以实施的原因。

  在他看来,物业税应该是按照价值来征收,“这是比较科学的方法,国外一直是这样的,但在国内,价值怎么来确定有一定的难度。按价值来征收比按面积、按等级征收要科学,但也更复杂,操作的难度也就更大一些。另外,征收物业税对一些人的利益触动比较大,那些有权势住大房子的人对物业税的抵触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能否有助平抑房价仍存疑

  “物业税逐年缴纳,使部分投资者和投机者增加持有成本,就会减少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从而带来房价下降的好处”。这一说法广为流传。有专家表示,税收环节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尽快出台物业税,以增加物业保有环节的持有成本,将闲置房产挤向市场,增加住房供给。另一方面,减少房产流转环节的税收成本,如

二手房营业税等。“令售房人减少售房税赋压力,提高房产流转积极性。”

  国税总局税科所副所长张陪森认为,物业税表面上指向房价,更深层次则指向供求。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用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房价,其调控效果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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