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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物权法》知识讲座 李传卿主持并讲话 支树平作总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6: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5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知识讲座。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主持并讲话,副局长支树平作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主讲。

  李传卿在讲话中指出,《物权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举办知识讲座,邀请国内《物权法》方面的专家对其相关知识进行解读,就是为了增强大家对《物权法》的了解,深入认识《物权法》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

  姚红从“物权”的概念、内涵开始,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立法目的和意义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等多个方面,对《物权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姚红毕业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开始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参与了《物权法》起草的全过程,出版了多部《物权法》的解读著作,是国内《物权法》的权威专家之一。

  支树平在总结讲话时对姚红主任的讲课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感谢。支树平说,《物权法》的制定和施行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他要求质检系统干部职工要学好《物权法》,用好《物权法》,做好质检工作。

  《中国质量报》

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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