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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亿储蓄国债11日发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3:01 中华工商时报
财政部今日发布今年第15号公告,决定从6月11日起发行2007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 据悉,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2年,票面年利率为3.42%,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发行期为2007年6月11日至30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7年6月1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1日支付利息,2009年6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据介绍,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安蓓)(1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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