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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在线播放起纠纷 音乐制作公司告酷客网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拥有花儿乐队、许巍等知名艺人资源的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步升公司)将维权矛头指向了网络音乐播放。5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上海步升公司诉北京酷客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酷客公司)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益纠纷案。

  原告上海步升公司诉称,其与案外人合作在中国内地出版发行了胡彦斌《音乐密码Music Code》、许巍《在路上》、花儿乐队《花天喜喜世》和《花季王朝》等唱片,上述唱片的录音制作者权归原告所有。被告北京酷客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上述唱片中35首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严重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其中专辑《花天喜喜世》被告表明是“百代唱片”发行,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并且,由于新专辑正值上市宣传期,被告的行为不仅对上述4唱片的在线播放利益造成了损害,还严重损害了唱片的传统发售业务和正规网络媒体的传播业务。

  被告北京酷客公司对原告的权利归属无异议,但其辩称,第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明确了使公众获得作品才成立侵权,上载试听的行为没有使公众获得作品因而不构成侵权。第二,在线试听是出于宣传报道新专辑的目的,是对唱片公司的有益促进,不存在对网络媒体、唱片销售的冲击。第三,由于百代公司是原告的股东,因此不存在侵犯署名权的问题。

  庭审中,双方就如何理解适用《著作权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在线试听播放能否构成侵权,以及百代唱片与上海步升公司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曾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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