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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地产开工日期有假将被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1:23 北京商报

  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进行开发建设,将被追究责任。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经常容易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北京市建设、规划、国土等10部门着手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进行开发建设;未按施工合同履约,挪用建设资金、拖欠工程款;因工程合同纠纷而导致延期交房的行为;在房屋交付中未按规定进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装修和使用质量;在房屋交易中无证预销售商品房、不按期开盘,公布不实销售进度和价格;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诚意金;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购房者交房且不支付违约金;商品房竣工后,不能及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

  据介绍,这次针对

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专项整治从2007年4月持续到2008年3月。

  据了解,北京市建委等政府部门将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反映强烈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公开曝光违规行为,限制企业在房地产市场的准入。

 赖大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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