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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工地发生冲突,停工一年未获解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10:04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王佳 2007年5月初的一天,在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经济开发区高尚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天津市海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天津六建的施工人员,携带机械设备进入场地,正准备开始施工,却遭到一伙手持镐把的人阻拦,这些人大喊:“谁要施工就打死谁!” 双方剑拔弩张。所幸,接到报警的警察及时出现,收缴了现场各式各样的器械,才使这片土地恢复了暂时的宁静。 事情得从2005年说起。 据天津大王古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某负责人介绍,2005年8月,当地政府采取招拍挂的方式拍卖土地,天津市海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正式取得相关的土地使用证照,着手开发高尚小区。海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河北省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400万元(占70%股份)和廊坊市盛得实业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占30%股份)共同发起成立的。经董事会批准,永昌公司法人代表袁万永担任海昌公司董事长,盛得公司法人代表王海强担任海昌公司总经理,并主持日常工作。 2006年3月,受海昌公司委托,天津市六建公司依法取得了高尚小区的建设施工证以及其他合法手续,并于3月底,进驻高尚小区工地开始施工。 2006年5月,“由于海昌公司股东之间、总经理和董事长之间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导致施工队无法开工。”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他们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海昌公司相关人员的解释是:“因王海强一意孤行、损公肥私,公司相关工作进展缓慢。后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免除了王海强的总经理职务。不料,王海强立即将公司的重要文件、资料、公章等带回自己家中,并指挥盛得公司原来在工地看护的人员,不允许其他单位进场施工。双方一直僵持到2007年3月底。” 海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田佳增律师告诉记者:“为了使公司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2007年4月1日,董事会指令新任海昌公司总经理王千立即恢复公司正常运营,加快高尚住宅小区的施工。”随后,海昌公司通知天津六建进场继续施工。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采访中,记者曾联系到王海强,想了解情况。刚开始王海强答应过两天接受采访,当记者按约定时间再次拨打王海强的手机时,听到的却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记者试图通过其他途径联系王海强,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只知道他的手机号,也无法联系上他本人”。随后,记者数次拨打王海强的手机,均未能联系上。 “开发区管委会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上面提到的那位管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曾几次试图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协调,但经过几轮协商之后,一直都谈不拢。 记者了解到,对此情况,开发区管委会所持态度是:第一,要支持海昌公司;第二,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第三,如果任何一方越过法律界限,发生治安事件或者刑事事件,管委会将依法坚决制止。 当地派出所任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正常的施工是绝对支持和保护的。但从工作角度,还要以稳定为原则,不能发生打架斗殴的刑事案件。他说,“派出所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绝不允许发生械斗。目前,王海强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解散公司、财产分配等等问题,双方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 “这是利用非正当手段阻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强制手段给予清除。”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甘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是否撤换总经理只是公司内部的矛盾,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但无论如何,公司一切合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得到保护。 相关法律界人士还指出,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当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架护航,依法行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权力,排除一切干扰企业正常运行的因素。 然而,到目前为止,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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