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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保险合同纠纷试点快速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23:04 北京商报

  人身险10万元、财产险20万元以下合同纠纷,有望20日内获赔偿。昨日,中国保监会就《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一般20日结案,最长不超过30日。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数量有逐步增多的趋势。2005年4月,保监会决定在上海、安徽、山东等地试点实施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去年9月,广州也实施了上述工作的试点。

  根据保监会不久前下发的《指导意见》,财产保险20万元和人身保险10万元以内的保险合同理赔纠纷可获快速调解,各地区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具体金额。此外,保险公司对合同理赔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未超过6个月、被保险人未曾就同一事实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及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周期表等方面也是受理的条件之一。

  保监会还规定,调解处理工作一般20日结案,最长不超过30日。各地区在遵照执行调解处理活动原则规定的基础上,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业内人士预期,《指导意见》的下发,将为今后全国推广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做准备。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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