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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小准:中国广泛积极地参与了各种区域经济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15: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9日电中国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今天介绍称,中国广泛积极地参与了各种区域经济合作。

  当前,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对中国而言,深入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是加强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平台,也是带动沿边地区经济增长、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5月29日15时,中国政府网和商务部网站联合邀请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易小准,以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大趋势下的抉择与作为的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易小准介绍称,可以说中国是从1991年开始这种进程的,1991年我们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这是中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经济论坛,也是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开端。中国在2001年加入了《曼谷协定》,现在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这是中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贸易安排。2003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这是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经贸安排,从性质上说,它也是一种自由贸易安排。中国签署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贸协定是2004年11月与东盟十国签署的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

  易小准说,至于说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首先,我们广泛地参与了各种区域经济合作。我们正在跟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商谈11个区域贸易安排。具体说,我们和香港、澳门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补充协议,跟东盟、智利、巴基斯坦签署自贸协定;跟海湾6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冰岛等进行自贸谈判;跟印度、韩国、秘鲁开展自贸研究;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和中日韩(10+3)、东亚峰会等多个区域经济论坛;推动了包括很多周边邻国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大图们江合作开发等次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

  其次,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除贸易自由化也就是市场开放外等内容外,还包括经济贸易政策对话、贸易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

  还有,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既有中央的大力推动,也有地方的积极参与。中国国家领导人多次出席区域性峰会,并就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做出重要指示。2002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柬埔寨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亲自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工作,对整个东亚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易小准说,2004年11月18日,胡锦涛主席亲自宣布启动中国-智利自贸区谈判,一年后的同一天,又见证了中智自贸协定的签署。去年10月30日,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中国-东盟峰会,就10+1自贸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积极主张。国务院各部委几乎无一例外地参与了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和自贸区建设。各地方政府,尤其是沿边各省区政府也参与了次区域经济合作,例如,云南、广西参与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疆参与了中亚区域合作,吉林、内蒙古参与了大图们江开发合作。

  最后,也应看到,与其他大的经济体相比,中国参与自贸区时间还不长,谈成的还不多,还没有涉及世界上主要经济体,这需要我们从抓住历史性机遇和改革开放两个大局来进行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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