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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品牌不要被 明星淹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05: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以周润发的名气,把他放到任何一部影片里,都能够提高人气,但人气并不代表影片的价值。影星对于影片尚且利弊难权,而明星为企业做代言,这对于企业的品牌形象而言,更是一把不好把握的双刃剑。

  明星的人气的确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但这种人气并非“气态”,它有着巨大的重量,如果企业的肩膀不够宽,脚下没有足够的支撑力,这一重量很可能将企业压垮。郭德纲对于藏秘减肥茶而言,无疑太重了,这难免会与后者的孱弱形成巨大的反差,使其根本经不起一个小小的疑问。虽然从根源上看,企业虚假宣传是事件的主要原因,但从企业品牌策略上看,没有选对品牌形象代言人,以至于出现品牌宣传失误和失控,则是造成这一事件的逻辑前提。

  中国企业有很多怪病,其中之一是“明星代言综合症”,其最为显著的症状是“贪大求热”。这一病症充分表明了企业品牌战略的不成熟。不少企业在品牌战略还没有弄清楚之前,就急着找明星代言,根本不考虑是否有必要找明星以及找到的明星是否适合自己。企业只是依明星的名气大小或者企业家的个人喜好来做出选择,难免落入请错明星、明星淹没品牌等陷阱。

  有人归纳企业请明星代言存在六大风险:选择判断风险(失败案例:李玟代言香奈儿)、创意制作风险(失败案例:李英爱代言农夫茶)、知名度及人气移植风险(失败案例:李宇春多品牌代言,“一女嫁多夫”)、道德风险(失败案例:明星的道德问题,殃及其所代言的品牌)、事件风险(失败案例:唐国强代言新兴

医院)。前两者属于可控风险,而后四者属于不可控风险。正是由于这些风险,尤其是不可控风险的存在,使得企业在将明星代言纳入品牌建设战略时,即使慎而又慎,也不可能规避所有风险,都有可能因一招不慎,导致满盘皆输。

  然而,在这个明星左右时尚风气、影响大众消费的社会语境中,在这个企业间围绕价格战、渠道战、品牌战不断展开激烈对决的市场中,我们既无法说服企业放弃明星代言,更无法改变明星、品牌、消费者之间必然且已经建立起来的通过“代言”这种形式实现部分消费价值传递的事实,我们惟一能够做到的只能是表达一种希望:品牌不要被明星淹没。

胡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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