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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油企期待迎来发展坦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04:06 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商务部发布2007年第49号公告,赋予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等8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商务部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此次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国有和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标志着原有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市场格局已经改变,国内成品油市场油源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牌和服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已初步形成。 应该说,在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史上,这是一大进步。在多年来双寡头格局一直坚如磐石的现实图景下,已经有8家企业获得了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怎么说都让人有些欣慰。对此,已有人称,中石油、中石化垄断格局已然打破。但是,对8家企业获成品油批发权一事,且慢狂欢,至少尚不到狂欢的时候。 细看这8家企业,分别是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广东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石油江苏有限公司、中化国际石油浙江有限公司、四川陆地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芜湖市二环石油有限公司。仅仅芜湖市二环石油有限公司属于民企,除了属于中航油集团的四川陆地石油销售公司之外,其余6家企业分别隶属于中海油和中化集团这两大巨头。民企之羸弱令人汗颜,国企之强势堪称一手遮天,两者不对称的格局,可谓一目了然。可以说,中海油、中化、中石油和中石化已经形成了四强争霸的割据局面,民营油企仍然举步维艰,扮演“陪太子读书”的角色。 众所周知,为履行“入世”承诺,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自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应该说,这对于翘首以待的民企和“觊觎”已久的外企来说,不啻于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然而,消息传来,并未泛起多么剧烈的涟漪。究其原因,诚如《中国经营报》报道,《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没有触及巨头们的垄断根本,油价制订机制的改革也依旧不明朗。“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的垄断阴云下,中国的民营石油企业何时才能茁壮成长?”如今看,这番质疑不无道理,以区区一家民营油企欲冲破四霸的层层围堵,犹如蚍蜉撼大树般艰难。 参照《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我们看到,企业要想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这一条款对石油巨头是重大利好消息,尤其对有望成为继中石油、中石化、中化后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中海油。但势单力薄的民企将难以跨越这一门槛,于是出现了“外资、民企观望多、申请少”的尴尬局面。其后,更有论者追问:“新政策未触石油垄断根本,无源之油何以喂大民企?”如今,隶属于中海油的中海炼化已经取得资质,四大石油巨头各得其所,划分了各自的势力范围,独有民企“暗自垂泪到天明”。 耐人寻味的是,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颁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众所周知的“非公经济36条”。该意见明确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令人悲哀的是,对于一些垄断行业,横亘在民营企业面前的是一道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也即是“明放暗不放”。以石油行业为例,所遭遇的玻璃门可谓多矣。比如,在石油战略储备的企业中,民企往往望洋兴叹;比如,我国油源大部分还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民企难以分得一杯羹。 显然,如果不破除民营油企遭遇的玻璃门,民营油企就无法改变陪太子读书的命运,因此有专家称:“由于规模小、实力弱,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相当一批民营企业难逃被外资或者国内的石油巨头收编或淘汰的命运。”(29G1) 记者: ■王石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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