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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皮尔森案”看契约精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7: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 井水明 最近,美国一家小洗衣店,成了国际新闻热点。韩国人郑金南夫妇在华盛顿开了家社区洗衣店,两年前不慎弄丢顾客皮尔森一条裤子,结果,小店被这位做法官的客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500万美元,案件将于6月11日开庭。 在常人眼里,小店把顾客裤子给弄丢了,或照价赔偿,或处于几倍的罚款也就罢了,何至于将这一起不起眼的买卖双方的利害冲突上升到如此的程度。一条几百美元的裤子在诉讼中却活活叫价到6500万美元,皮尔森的举动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质疑,许多人都认为,这位法官的诉讼近乎赌气,所作所为,称得上是仗势欺人,不讲道理。可是,如果我们抛开天价索赔笼罩在这对移民夫妇头上的悲情色彩不论,认真思考一下,这对小生意人为什么遭遇这场灭顶之灾,可能更有启发与警示。 看看这间小洗衣店的做法并非无懈可击。他们在店里张贴了一些服务承诺,如“保您满意”,“当日可取”等。在裤子事件中,顾客不仅没有“当日可取”,两天后也没有如约取到。在顾客提出按整套西装的购买价赔偿1200美元时,店主也不同意,提出继续寻找。这样做,当然不能“保您满意”。于是,顾客决定提出诉讼,在吃了官司后,店主才同意赔偿,并一步步地把赔偿价格提高到12000美元。可是,由于顾客已经为诉讼付出了更多的时间,这个价格,对方当然不肯接受。 从事情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发现,这位法官顾客并非天性好讼,他是在无法得到满意服务的情况下,才把这个小店送上了不归路。而小店的遭遇,则可以为所有的小生意业者镜鉴。 一方面小生意也要有契约精神。纵观由小生意做成大生意的人哪一个不是把对顾客的承诺当成存在于商场的“命根子”,而小生意人由于缺少商业文化训练,喜欢把一些漂亮的承诺挂在嘴边,但在内心深处,他们更多的是把这些承诺当做广告,而不是视为一种契约。洗衣店店主如果一开始不作过度承诺,事情可能会好一些。而对于自己的违约,店主如果在第一时间敢于承担责任,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一步。 另一方面,小生意提高自己的履约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所谓诚信是商家的基础,有信则立于世,纵横千里,无信则寸步难行。除此之外,小生意人并没有通过保险等手段,来分散风险。很多小生意人不肯履行承诺,不是不愿意,而是没实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发达国家常用的做法是买保险。像洗衣店这样的行业,洗衣费与丢失、损坏衣服作出的赔偿,会有成百上千倍的差距,如果出了事情都自己扛,那还不如破产。事实上,洗衣业并非风险最大的小生意,像个体出租司机、个体诊所等,动辄人命关天,如果没有保险,所有的服务承诺都会是一句空话。试想,如果这位洗衣店主买了保险,出事之后,马上交给保险公司处理,肯定不会演变成天价索赔案。 一个社会的经济活力,离不开遍布人们身边的小生意。可是,小生意绝不能因为生意小,而让契约精神和履约能力打折扣。(《中国质量报》) □ 井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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