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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饮料厂厂长殴打执法人员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7: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戴卫华 本报记者 欧阳维民

  贵阳花溪柏腊山饮料厂厂长因殴打辱骂质监执法人员,并阻碍执法,被公安机关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

  据了解,贵阳市质量技监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位于该市花溪区小碧乡的贵阳花溪柏腊山饮料厂长期灌装他人标签的桶装饮用水,该局当即派出两名执法人员前往该厂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检查发现,该厂内有富硒水厂的标签约300张,竹园水厂的标签约200张,广东尖峰实业有限公司的标签约1000张,情况与举报完全相符。该厂已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并且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属非法生产桶装饮用水。

  正当执法人员准备依法将上述标签予以查封和扣押以便调查取证时,该厂厂长陈斌突然对执法人员破口大骂,并将执法人员打伤,还抢走了一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见事态扩大,将情况向该局领导报告并拨打110,110民警到达现场后,陈斌依然以恶劣的态度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导致质监执法人员对该案的调查无法进一步进行。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桶装饮用水是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陈斌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15天行政拘留。

  贵阳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桶装水这种直接影响老百姓身体健康的产品,质监部门向来都严格进行监管,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饮用水的质量。不管在监管过程中有多大的阻力,都将依法一管到底。对于贵阳花溪柏腊山饮料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作出严肃处理。(《中国质量报》)

戴卫华 本报记者 欧阳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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