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利用“刮刮卡”套钱 涉案人被判诈骗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6: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李 清)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刮刮卡”诈骗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6年4月,福建人林某参与了一个利用“刮刮卡”诈骗的团伙,该诈骗团伙打着“香港海信电子集团”周年惊喜大抽奖活动的幌子,向他人邮寄含有“香港海信电子集团郑州分公司成立30周年”中奖活动简介和中二等奖“刮刮卡”的信件。被害人收到信件发现中奖后与其联系,其以中奖人如果不能前来公司办理兑奖,可先给公司账户汇来公证费2800元,公司即可帮忙代办的欺诈手段,骗取被害人游某、徐某人民币近2万元。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中国质量报》)

佚 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