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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寒松:渎职侵权平均个案损失是贪污案17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8: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昨天就反渎职侵权问题与网友作交流。宋寒松说,最高检把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做了个比较,把所有的办案涉及的金额除以案件数量,把每个案件造成的损失都统计了出来,得出的结论是贪污犯罪个案平均是15万元,渎职侵权犯罪的平均个案损失是258万元,约是贪污案的17倍。 宋寒松指出,渎职侵权犯罪案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很严重的,但反渎职侵权犯罪面临的困难还是比较多,概括起来叫做“三难一大”: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他举例说,公职人员在履行职权过程中胡乱审批,审批的对象是受益者,受益者肯定不会去举报,这种就不易被发现。另外有些部门的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也不正确,他也不去举报,这样的话查证起来也很困难。 同时处理也很难,现在包括对一些案件的处理偏轻,或者不让处理,这也是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情况。有的是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不正确,给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对于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现象,宋寒松表示,将来检察机关要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量刑进行法律监督,如果处理轻的该抗诉的就抗诉,从而改变目前这种惩治不力的状况。 (中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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