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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7月试点 中部崛起迎来新契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0:30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郑言成报道

  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中部六省的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8大行业将正式被纳入国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之列。中部崛起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博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在中部六省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与上次在东北实施试点相比,除这次试点划定26个城市和确定具体行业外,基本没有什么差别,从实施效果看,将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这些试点地区企业投资、创新的能力。

  对于中部六省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意义,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更是指出,这是中央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于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城市转型,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当前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主导实施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改革是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的一项内容。事实上,这样的改革3年前在我国东北就开始了首批试点。从实施情况来看,截至2006年年底,东北地区的试点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121.9亿元,共抵扣增值税90.62亿元。其中,实际退给企业的增值税86.64亿元,抵减企业历年所欠增值税3.98亿元,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由此,这项政策在中部六省实施后,对中部崛起可能产生的推动作用同样令人期待。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中部省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被财政部解读为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一项重大政策在业内引起争议。岳树民教授告诉记者,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就提出要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表明这项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内容,而不能作为一项优惠政策来实施。

  岳树民认为,作为一项新的政策先行试点这无可厚非。但作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有东北实施三年所积蓄的经验已经足够了。中央此次推出第二批试点,似乎也让他难以理解。中国社科院行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更是撰文指出,迫于变化的经济形势,作为一项亟待在全国推广的政策,中央迟迟不全面推广,而仍限于局部试点,在客观上就很难避免人们把它曲解为一种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中央之所以还停留在试点阶段,岳树民认为,国家财政尚存在赤字,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可能中央财政面临很大压力,这很可能是当前全面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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