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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治理教育乱收费不应矫枉过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23:14 北京商报

  “高校学费不会因物价上涨而提高收费。”在教育乱收费问题早已成为众矢之的的今日,教育部的这句表态可能会让很多学生和学生家长感到些许欣慰。但是,理性地思考一下,这一说法其实很难在中国目前的教育收费体制中长远立足。教育乱收费固然不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肯定应该,但是也不应矫枉过正。“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大家都懂。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近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高校收费标准的制定跟物价不挂钩,如果因为物价上调导致学生培养成本增加,甚至导致学校入不敷出,国家财政将增加给高校的拨款。

  但是,高校教育生均培养成本包括工资、公务费、业务费等六大方面,具体到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材料费等一系列关系着培养成本高低的费用名目,无一不与市场物价密切相关。

  而且根据教育部的说法,物价连年高升,培养成本随之增加,那么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支出也必须增加。然而,政府10余年前确立的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直到现在仍是“高不可攀”,2006年教育的财政性支出还比2005年下降了8%。据此判断,一味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会导致财政支出矛盾不断加剧,最终迫使政府拉开大规模收费的序幕,所谓“物价涨学费不涨”的论调也仅仅只能成为一时间见诸报端的新闻标题而已。

  事实上,政府和社会舆论在导向上的矫枉过正之举,只能给高校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比如,有些地区和学校为了控制收费水平、免除乱收费的嫌疑,把本应为学生们购买的教辅资料、教辅设备取消,只发各科课本,教育教学任务表面上完成了,实际上教学质量却大打折扣。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教育成本也必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政府对此应该实事求是地做出调整,在动态执行中逐步完善教育价格体系。从收费标准核定、公示、听证到费用使用的全过程中都保证公开、透明、规范,同时加强高校资金

审计和监管。公众最终需要的并不仅是一个明确的收费金额,更是一套阳光下的收费规则。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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