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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14:12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据中国官方报纸报导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联合发布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份建立一只保护期货市场投资者的专项基金,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风险控制不力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时,对投资者进行保护。 该暂行办法连同国务院(State Council)早些时候发布的期货交易相关规定将用以促进和完善中国正处于成长状态的期货市场。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暂行办法,基金将对相关投资者10万元以下的保证金损失予以全额赔偿。亏损金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将得到人民币10万元赔偿,高出10万元部分将按90%得到赔偿。 亏损金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的机构投资者将得到人民币10万元赔偿,高出10万元部分按80%得到赔偿。 根据暂行办法,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将由中国的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至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缴纳形成。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办法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应当缴纳的启动资金划入保障基金专户。 据暂行办法,保障基金的后续资金来源包括:期货交易所每季度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三缴纳;期货公司每季度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十的比例缴纳。各期货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公司风险状况确定。 暂行办法规定,当保障基金总额达到8亿元人民币或保障基金缴纳人遭受重大突发市场风险或者不可抗力时,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可以暂停保障基金的季度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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