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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之说让宝洁难以洁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02:25 中华工商时报

  针对有媒体11日报道全国牙防组曾经收取宝洁1000万元人民币捐赠款的消息,宝洁公司当天表示,该款项是捐赠给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用于推广口腔保健,与佳洁士牙膏的认证没有任何关系。中国社科院10日发布报告认为,目前我国的劳动力供给结构已经从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供给平衡乃至短缺转变,我国城乡将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2004年开始出现的以民工荒为表现形式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已经从沿海地区蔓延到中部地区甚至劳动力输出省份。

  “树倒猢狲散。”这话没错。想当年,“全国牙防组”八面威风之时,愿意攀它这个“高枝”的企业,数量未必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每个来“结交”“牙防组”的企业,毫无例外个个儿财大气粗。现在,当牙防组面临被追究责任之时,谁还敢承认给牙防组捐赠过巨款?

  你看,当有媒体将宝洁公司涉嫌给牙防组捐赠1000万元的“陈年旧账”翻出来的时候,宝洁公司的反应迅速,强调“捐赠对象是中国牙防基金会,而非全国牙防组。”相信许多人不是卫生“机构组织家谱”研究方面的专家,听过宝洁的解释后,很可能信以为真,不再深究下去。感谢《北京晨报》记者提供的背景资料,让读者知道,牙防基金会和牙防组两者间的关系“非同一般”。“非同一般”到何种程度呢?基金会为牙防组筹集钱款不说,并且两个机构的成员构成有交叉。如此一来,我们真有理由怀疑,中国牙防基金会和全国牙防组,是不是“一班人马,两块招牌”?要知道,这种情形,在咱们国家是相当普遍的。

  牙膏产品的功能很明确:洁齿(是否另有像广告中宣传的“治病”疗效,暂且存而不论)。牙膏、口香糖之类的生产企业,是否也需要“洁齿”呢?我看很有这个必要。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宝洁违背了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它将被调查而且要面对巨额罚款!”作为跨国公司的宝洁,不仅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而且也得遵守本国的法律。1000万元的捐赠,是不是变相贿赂?如果不是的话,“牙防组”的那个推荐闪光的“戳子”,为何频频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印在牙膏上?如果是,明知违法,还嘴硬,其逐利的“牙齿”,虽然“伶牙俐齿”,怎奈越是这样,越是说明它“脏”得够呛。这是因为,宝洁的所谓捐赠,不过是“进贡”的代名词罢了,其真正的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哪里是捐赠,简直是从事不正当竞争,借此排挤同行!

  诚如不少人所批评的那样,宝洁捐赠的这1000万元,最终由广大的消费者埋单,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如果宝洁不是心虚,担心被中国政府追究法律责任,理应请

审计部门审计捐赠款项的具体用处,公开捐赠的会议纪要(这么多钱,相信不会没有文字记载的)。单凭现在的辩解,能说服得了公众、消弭得了舆论的批评?

  追查宝洁等向“全国牙防组”捐赠的企业,给其它牙膏、口香糖企业一个公平,给部委乱设认证机构敲一记警钟,比简单撤销一个牙防组,意义更深远。

  (15G5)

记者:   ■刘海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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