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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仿真交易新合约及规则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3日 22:31 北京商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日前向各仿真交易会员公司发布通知,决定自5月14日起修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及业务规则。

  中金所发布的《关于修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及业务规则的通知》称,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均已颁布实施,中金所对《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也作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规则的相关内容,现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表》(以下简称《合约表》)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据了解,仿真交易原最小变动价位为0.1点,修改后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原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0元/手(含风险

准备金),现修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含风险准备金);原交割手续费为30元/手,现修改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原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现修改为200手;此外,客户持仓限额现修改为600手。

  关于仿真会员资格,现修改为:“有技术接入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交易会员、仿真交易结算会员或者仿真全面结算会员从事仿真交易经纪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交易会员从事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
商业银行
可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特别结算会员专门从事仿真结算业务。”

  此外,这次修改还涉及结算价、单边市、强行平仓、强制减仓等方面。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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