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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手机电池爆炸 消费者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 06: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图文]手机电池爆炸消费者获赔偿

  图为韦女士向法庭出示手机使用说明书。

  本报讯(曾祥素)手机电池在充电中发生爆炸,引发火灾,消费者韦女士为此将手机生产厂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损失9000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大显公司与韦女士当庭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赔偿韦女士5000元损失。

  据韦女士诉称,2007年3月18日中午,她在家中照常为自己的大显GPR8000手机充电,待其下午回家时,发现手机电池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火灾烧毁了韦女士家中的桌子、地板、墙壁及毛绒玩具等物品。

  韦女士随即与手机生产商取得联系,要求厂家对损毁的手机及烧毁的物品进行赔偿。厂家于第二日派工作人员到张女士家中核实事故发生情况。经核实,厂家承认该事故手机确实是其生产,同时也认可火灾是由该手机电池充电爆炸引起的,但厂家只同意赔付受损的手机,对于爆炸引发的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经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韦女士于是起诉到法院。

  在法庭上,大显公司代理人承认手机确实是他们生产的,并对韦女士家发生此事故表示了歉意。但他们同时认为,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也不能确定该手机的电池是否是原厂的电池。此手机已经使用多年,电池老化,而且充电的时间过长且家中无人看护,所以对发生爆炸事故韦女士也有一定的责任。大显公司表示可以让韦女士任意选一部他们的其他型号手机作为赔偿。

  “给手机电池充电难道还需要专人看护吗?”韦女士对厂家的说法不理解,并表示不要手机。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均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大显公司给韦女士5000元作为赔偿,韦女士将受损的手机、电池和充电器退还给大显公司。

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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