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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一味降价 限价政策需重新审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10:23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实习记者 邢丽莉报道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将调整260种西药的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价格自2007年5月15日起执行。有关人士认为,当前药品降价频率较高,应当要重新审视限价政策的合理性。 据悉,此次药品调价70%的品种价格下调最大降幅62%降价总额约50亿元。从1998年到这次药品调价,10年间药品降价达24次。“药品降价很多次了但是我们很难感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一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这次药品降价的态度。 药品降价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好事,为什么大多数人却反应平淡呢?据相关资料显示,人们对药品降价“麻木”的原因有三: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体对于降价药品信息的公开度较弱,导致老百姓对哪种药品降价及降价程度根本不知道或者知道的不确切。据有关媒体报道,不少老百姓不知道降价的药品到底降到了什么价位,在药店还能不能买到这种药品。其次,药品降价后药企降低廉价药品生产比例。“其实,一些廉价老药相关生产企业并不是不想生产,不过现在药品价格是由市场调控,企业不能光生产老药,而无法生存啊!”某大型医药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三,医院的绝对垄断地位,使得“医院能否盈利”成了药品市场的“风向标”,“降价死”问题日益严重。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80%的药品要通过医生处方销售,因此解决这种现象要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上述三种因素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老百姓感受不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其表现主要有:药品降价后,老百姓很难在药店买到降价药品,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常用药“走下药店柜台”,在人们眼中逐渐消失。据相关部门统计,每次降价之后,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的降价药品撤柜。在前不久刚降价的药品中,有20%降价药品已断货,而在2004年降价的24种抗感染药中,也有一半多已见不到踪影。 另一方面在药品多次降价中加重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悉北京市对26种药品的49个补充剂型规格制定了暂行最高零售价格,并已从4月28日起执行。《市场报》4月30日在《药品最高零售价勿成宰人“虎皮”》一文中报道说,药品限价政策出台后,“在北京市发改委的网站上我们看到,标价23.3元的肾炎四味片,在北京市价格协会那里,同样规格的却只要21.2元。”“今年2月江苏省对239种省定价药品以及部分原研制、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再次大幅下调。但记者采访了多家大医院发现,该省物价部门设定的最高零售价,有的比目前医院的零售价要高得多。”据业内人士介绍,药企生产新药更容易提高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而老药即使国家出台措施提高最高零售限价,其涨价却很难被市场接受。因此,有些生产企业干脆在药品注册时,换个新药名冒充新药,换汤不换药,借以牟取暴利。 如此费力不讨好人们开始产生质疑国家一味地“青睐”药品限价政策这一措施到底有多少合理性? 日前河北省药监局副局长刘晓悍说,老百姓没有得到实惠,使人不得不考虑仅靠药品降价是否能够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如果无法做到,就得重新审视一下这个政策的合理性。”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表示,建议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专家遴选出一个基本药物目录,鼓励药厂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对于一些有需要的药,有时还应考虑适当的调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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