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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深交所严格监管董监高管交易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8:44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广东2007-05-09(中国商业电讯)--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就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申报、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加锁解锁、交易行为的披露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通过其任职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的个人信息对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加锁、解锁等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通知董事会秘书以便核查该交易行为是否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重大事项的进展而存在不当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买卖后的2个交易日内,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报并披露,拒不申报的深交所将公开披露;在重大信息筹划及披露的窗口期内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对于六个月内买进又卖出的短线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为加强监管,防止内幕交易,本次发布的实施指引首次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证券事务代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其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
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纳入应公开披露的范围,要求参照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规定在买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

  据深交所有关人士介绍,为做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股份的管理和交易行为的披露与监管工作,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业务规则及技术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论证,鉴于目前的市场情况,确定了主要通过技术系统事前监控的方式管理上述人员交易行为的方案,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别对信息申报系统、结算系统、监管系统、上网公开披露系统等做出了改进及优化,科学规划了内部业务处理流程及分工,相关工作已全部准备就绪。目前,上市公司已完成了信息申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正在核对相关人员的信息,待相关信息核实完成后,将于近期完成25%股份的初次解锁,今后,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诚信档案”栏目查询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关联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的相关信息。

  深交所再次强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严格自律,依法规范自身及其关联人的交易行为。“有违规必有查处”,在严密的监管之下,任何违规交易行为都逃不过监管者的眼睛,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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