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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规范公司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05:30 深圳特区报

  深圳证监局规范公司治理

  要求辖区86家上市公司5月底完成自查

  记者从深圳证监局日前召开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局已发布通知,要求辖区86家上市公司在5月31日前完成公司治理自查工作,自查内容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和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等方面。同时,该局将实施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防止防范大股东通过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自查时还得听听公众意见

  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近年来,大股东干预上市公司运作的情况仍比较严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受到很大的影响,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深圳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在4月底前报送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在方案中确定董事长为专项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同时,应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所听取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向证监局报告。同时,要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该局将结合上市公司自查情况、社会公众评议情况以及检查情况等对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公司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据悉,该局还将进行专项检查,对早自查、早整改的公司,进行早检查、早评价。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该局要求辖区上市公司还应重点自查四个方面内容,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披露信息行为和公司章程梳理情况等。

  深圳证监局要求,已实施或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在自查报告中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推出时间、方案设计的主要思路、遇到的问题以及影响计划实施的主要因素等。

  防范大股东进行内幕交易

  深圳证监局日前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切实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实施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及时向证监局报送有关信息的知情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该局还将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一旦发现知情人员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情况,将对其进行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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