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云南省: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6:44 生活新报

     本报记者 杨蓉

  《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征求《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意见。《条例》提出,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领域,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可分期到位。

  不准向中小企业

  新增收费项目

  《条例》规定,除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向中小企业新增收费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加入协会、提供赞助、订购报刊杂志、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允许中小企业

  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条例》规定,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现有集体建设用地或者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小企业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中小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允许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政府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商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扶持成长型、科技型、生物资源开发型、农特产品加工型、出口型中小企业开拓省外和国际市场。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制度。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