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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确保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诉得出判得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9: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崔洁 肖水金) 4月25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该市最大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进行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1.5万元至12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6年初,在南京街头贩卖盗版光盘的王艳丽和王声远夫妇,连续两次被文化部门处罚,并引起公安部门的注意。经过近半年的秘密侦查,侦查人员基本掌握了他们的“上线”和“下线”。同年8月,王艳丽、王声远和其“上线”陈和忠及“下线”沈业平、陈洋等21名涉案人员被抓捕归案,10万多张盗版光盘被扣押。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06年以来,陈和忠在广州市三元里泰安广场租赁经营场所,采取先以电话或传真联系买家,然后通过银行汇款收取货款的方式,向王艳丽、徐洪兵等人贩卖盗版和淫秽光盘。沈业平、陈洋、张时中等人则从王艳丽处购买这些光盘后,再在各自租赁的房屋及经营的音像店内进行贩卖。

  在办理这起案件中,玄武区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一些大的批发商和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处理;对一些销售量很小的小贩依法从宽处理。今年3月,该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陈忠和、王艳丽、王远声、徐洪兵、张时中、沈业平、陈洋、方开霞依法提起公诉,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耿以良、陈莉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2005年以来,玄武区检察院共办理侵犯

知识产权案件12件33人。为保证这类案件诉得出,判得了,玄武区检察院与文化、公安部门建立了相应的四项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线索由文化部门提供,公安机关会同文化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前期调查结果应告知检察机关;二是文化部门查获贩卖盗版音像制品窝点后,公安机关可介入调查,案件移送侦查后必须通知检察机关;三是刑事立案后,检察机关应介入侦查;四是检察机关应及时将案件处理情况通知公安、文化部门。

  “这种工作机制,使得检察、公安、文化之间的衔接做到了既有配合,又有制约;既有联系,有又规范;既有合力,有又分工,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形成了打击合力,使得侵权盗版犯罪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打击。”玄武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少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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