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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边缘应留一些缝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0:11 北京商报
“一直以来,我都对自己是一名城管而感到羞愧。”这句话被收纳在《嘴上风暴——十年语录精选》的社会篇中。遗憾的是,2005年秋天的一句忏悔,在2007年的春天依然纠缠着人们的良心。 护着无照商贩的老人被城管打死的消息传来,大家对城管的憎恶和鄙视淹没了一个矛盾——是不是应该把扭曲的“执法”行为归咎于行为人的良心,路边兜售这一“违规”行为是否理应被严格执法。 城管执法,商贩违法,二者天生注定八字不合,注定冲突。然而笔者想说的是,任何规章制度都有一个边缘,对于一些弱势群体、一类具有历史渊源的社会问题都应该留一些缝隙。无伤大雅的缝隙,足以让夹缝中的人生存,让夹缝中的矛盾不至于激化。 中国还不能算是一个完善的法治社会,不过城管队员似乎却成为“执法”最严的典范,严得绝、严得狠!如果可以,真希望这股狠劲儿使在其他的事情上。比如反腐、比如环保执法…… 近日看到发达国家对待违法商贩的态度,深有感触。一些成熟的法治社会、契约社会,偏偏对无照商贩不去追究,只要他们不影响交通、坑害别人。一些发达国家看待无照街边摊的态度不是厌烦和不信任,而会责怪政府没有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社会福利不够完善。警察对待有照的和无照的商贩态度没有分别,如果阻碍交通,有照的一样受到处罚。 我们常讲法网恢恢,强调它疏而不漏,但在这些法制国家,法的大网却刻意漏掉这些“违法”的商贩。这反而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尊严。 其实,城管执法之严酷应该被看做法律意识的淡薄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严格。 因为在城市化进程当中,有些矛盾很难绝对地界定对错。法律、法规是神圣的,是为社会公平护院的卫者,但终有些边缘地带是需要留出缝隙的。 王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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