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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实施国家免检产品目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13: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4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实施国家免检产品目录,对55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其中,新增对桑蚕丝制品等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检制度,对29种至2007年免检有效期满的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国家免检资格工作。 新增26种免检产品种类为非织造布;桑蚕丝制品;地毯;路由器;服务器;电脑机箱;背负式机动喷雾机;旋耕机;天然橡胶;聚乙烯醇树脂;燃煤用节能炉具;电炉电能节能装置;晴雨伞;牙刷;电子称;拉链;淀粉;婴儿手推车;纸尿裤(片);内燃机风冷气缸套;汽车音响;车辆减震用橡胶件;有色金属(钨制品、钨铁、铜、再生铅);刮板输送机;手持式电动工具;工业缝纫机。 重新申请国家免检资格的29种产品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皮鞋;热轧带肋钢筋;水泥;西裤;服装面料;针织保暖内衣;皮衣;塑料薄膜;塑料管材;水泵;不粘锅;沙发;床垫;糖;电池;机床;建筑防水卷材;民用计量表;化肥;内燃机;磁性材料及扬声器;电熨斗;床上用品;电磁炉;建筑(PVC)型材。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国家免检产品申报门槛有所提高。调整了部分产品的产量产值要求,增加了部分产品节能减排的要求,对已列入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提出了加入电子监管网的要求,生产企业未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不予受理申报。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的其他产品申请免检企业,在审定时将优先考虑。 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还将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审批工作,印发《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对各级质监部门在免检工作中的职责;免检产品类别目录的确定的原则、范围及程序;申报免检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申报、审定的程序;免检证书和标志的形式、内容、使用、变更;对获准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规范了各个环节的工作用文书。 同时,为了提高免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监管的效能,更好地规范和指导企业申报,细化对企业的服务,确保免检工作的质量,今年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首次对今年开展免检的55种产品(29种到期复评产品和26种新增产品)分别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对申报企业所申请的产品申报条件、申报书填写的规范、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今后逐步完善各类产品的《免检申报细则》,建立一套完善的申报细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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