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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灾害指数保险呼之欲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22:32 北京商报
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危害日益严重,类似天气灾害指数保险等“天气保险”产品有望很快在中国诞生。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监局高度重视气候持续变暖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研究结果表明,全球变暖将使高温热浪、严重干旱、暴风雪、超强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据统计,2005年我国各类天灾造成直接损失2042.1亿元,相应的保险赔款仅为100亿元左右,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 所谓“天气保险”,是指因天气异常导致企业或个人遭受经济损失后,由保险公司向投保者提供赔偿。 这项保险1999年在日本首次推出后,立即受到观光旅游、休闲娱乐、饭店、服装、冷饮等对天气异常敏感行业的关注,目前,“天气保险”已经在国际保险市场很流行。例如,三井住友海上保险公司就推出了“樱花保险”和“酷暑保险”。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更大,但遗憾的是在国内的财险产品中,有因为自燃、暴雨、冰雹、潮湿引起损失的保险,但没有专门的“天气保险”。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研究天气变暖引发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影响,针对风险时间分布和区域分布的特点,加快改造老产品,积极开发新产品,主动、及时、充分地满足全社会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新型保险需求。特别是针对最易遭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的农业领域,积极探索天气灾害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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