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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应对专利困扰 彩电厂家“抱团”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薛娟

  4月23日,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等10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代表齐聚北京,宣布由其共同投资的“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我国每年彩电收入一共才30多亿元,其中却要交10多亿元专利费。面对国外各种专利陷阱,一家企业单打独斗太累,力量是单薄的。我们有必要联合起来,使中国的彩电业由竞争走向竞合。”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TCL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东生在当日举行的“2007中国数字电视年度盛典暨‘中彩联’揭幕仪式”上表示。

  事出有因

  美国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必须是

数字电视,同时,13英寸以上的电视必须符合ATSC(美国数字电视先进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而要达到这个规范,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数字电视不得不用到ATSC会员企业的相关专利。与2004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只涉及低端CRT电视不同,这次ATSC标准收费涉及整个数字电视领域,包括从低端的CRT到中高端的平板电视。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彩电的总出口量为4639万台,出口比例已超过50%,出口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动力。美国决定对进口数字电视征收专利费,对本已利润微薄的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行业专家指出,国内彩电企业解决专利危机通常有三种途径,一是联合国内企业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与专利持有人进行谈判;第二,对比双方的核心技术,找出交叉部分,从而提出申请免去相同部分的专利费;第三,抓紧时间研发自主核心技术,从而从根本上避免以后专利费的困扰。

  但是,目前,由170多个电视技术公司组成的ATSC拥有直接涉及“电视”大类的专利为14853项,其中涉及中高端的液晶、

等离子电视的专利就高达1353项左右。而中国彩电企业目前在数字电视技术上获得的专利,至少有70%都是和外观、工业设计联系在一起的,与ATSC标准中的专利都是和调制解调、信号编译、数字接口等领域有关比较起来,核心技术还太少,两方面的专利并不具备太大的可抵消性。

  “我们卖一台电视机只能赚到10元钱,还要付人家专利技术费,利润不及卖捆大葱。”永远没有自己的技术,永远地受制于人,甚至沦为别人的加工厂,在一些低端和生产线的下游赚一些零碎钱,技术上“小媳妇”式的中国彩电制造企业在处处受制于人之后也开始奋发起来。

  早在2006年9月,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

熊猫、西湖、新科、万利达、夏新等13家国内彩电企业就已经开始运作组建彩电专利池公司。但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公司光注册就用了近半年时间,直到今年3月9日才在深圳市工商局低调完成注册。最终,西湖、熊猫、万利达退出了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于是剩下的10家企业每家出资100万,各占10%的股份。

  “数字电视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普及,给我国彩电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遇,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专利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彩电工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彩电行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已上升为整个彩电产业的竞争。”李东生表示,中国彩电企业不仅要有开阔的国际化经营视野,更迫切需要积极参与到国际国内标准制订的过程中来,加强合作研发并申请专利,从而提升数字电视全球整体竞争力。

  又是一个噱头?

  “中彩联成立以后,将在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按照我国彩电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围绕加强联合创新,推动联合开发,推进专利池建设,推广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完善的专利战略体系,针对音视频产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秋林在会上透露。

  但是,长达半年的注册时间早已让业界对此次彩电业的“联盟”颇存疑虑,如何消除各厂商之间的利益分歧是横亘其间的两大关键问题之一,这其中更涉及到各自专利的投放及价值如何衡量的问题。

  而且,有业内人士表示,几乎所有的中国彩电企业都不是美国先进制式委员会(ATSC)的成员,能够与美国专利持有人互换、抵消的专利相当有限。即使是能够互换的重要专利,是否完全放入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各厂商之间并没有完全协商好。

  对于彩电巨头抱团的举动,赛诺市场研究员盛哲曾表示:“这只是抱团谈判,建立专利池获得专利交叉授权可能有些一厢情愿。也许再过5年、10年,中国彩电企业专注研发,才可能有这个力量,但目前与国外企业谈判,手中的筹码并不多,抱团谈判只能尽可能谈到更低的专利费。”

  帕勒咨询董事罗清启也不看好中彩联交换专利的举动:“我们的核心技术还跟不上,尤其是在平板电视领域,我更看好中彩联的谈判能力。”

  一位家电记者在开会时的一段小言论更是向此次彩电业的“抱团”泼了盆凉水,“我看这次联盟说到底可能会是一个噱头,如果真的做到共享专利,以后产品同质化,每个彩电厂家的利润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此番抱团,最终可能会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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