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不合格食品要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08:45
天津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立平 实习生安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链条,国家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将有新规定,《高风险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有望年内正式实施,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将根据其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超市已经成为市民购物的重要场所。经过调查发现,目前部分超市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生鲜食品没有注明产品名称、产地、保质期,冷冻食品达不到规定的冷藏温度,现场制作食品卫生条件欠佳等。为提高超市食品安全质量,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对超市等重点交易场所实行定点监测,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今年年内,所有超市企业都要实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对确定退市的食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可以返回的要返回生产厂家或者供货商,不能返回的必须销毁,并对退市食品做记录,做到有据可查。严防将不合格食品改头换面,通过超市再次流入消费者手中。食品容器、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7大类产品也将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健康安全。超市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条件的超市企业可以开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