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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频频调研 支农写入未来农行招股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16:5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铭 北京报道 近来,国家有关部委频频造访农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部委都不是到总行调研,而是直接深入到农行基层支行。进入3月以来,先后有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多家部委到达农行在四川、湖南等地的支行,调研的焦点也都相对集中,那就是如何实现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的统一。 在对基层农行的调研中,来自这些部委的许多人士都对服务三农需要政策支持表示了理解和支持。 而在4月19日由央行主办的农村金融论坛上,央行行长助理易纲在演讲中也指出,完善农村金融应坚持四项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政策扶持的原则。 支农将写进招股书 “以四川农行为例,涉农贷款占总量的60%,但农村地区实现的经营利润只占利润总量的37.73%,利润贡献较小。”农行四川省分行有关人士说。 农行是四川唯一一家在全省181个县级行政区划内保留分支营业机构的国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高达1286个,其中县级和县城以下的网点占70%,不少营业网点在金融资源匮乏的地区,但在这些地方,农行却成为提供金融服务必不可少的机构。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西藏,在西藏连农信社都没有,农行是唯一的一家商业金融机构,如果农行考虑商业运作而撤离西藏,这个地方的普遍金融服务将难以维持。 吉林农行也暴露出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矛盾。从1999年到2005年,吉林农行每年投放15亿元,春放秋收,由基层营业所和县支行发放,主要支持农民种粮和开展多种经营,利率上浮50%-80%,比农信社低1-2个百分点,很受农民欢迎,但该行在经营中发现,农户贷款的管理成本太高了,吉林地广人稀,发放和催收贷款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贷款名义利差很大,但实际收益很小。如果减少人力管理,有些农户贷款实际上是私贷公用,多人贷款一人使用,而上级行很难及时发现和控制,使贷款出现了风险。 吉林农行行长宋先平曾担任农行研究室主任,主要负责农行股改方案的研究和设计。他认为,国家要有良好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对农行实行约束,使其支农力度加大;另一方面,国家要弥补农行支农而导致的收益减少,否则,农行上市之后,随着治理结构的完善,面对股东和市场的强大约束,就有可能偏离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所以,在将来的农行招股说明书上,必须把农行支农的内容和相关的制度安排说清楚,不能在上市之后,再来修改“游戏规则”。 政策扶持模式待定 其实,政府给予支农金融机构政策扶持是国际普遍的做法。法国政府每年通过利率招标的方式确定有资格发放贴息贷款的金融机构,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占据了政府贴息贷款业务的绝大部分;美国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对农业信贷系统规定了免税待遇。 而在中国,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目前主要由农信社享受。农行江苏盐城市分行行长王瑞华建议,应该赋予包括农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将县域金融机构的营业税统一为3%,贫困县的所得税统一减半或者全免,对涉农业务实行低存款准备金制度,对部分金融资源特别匮乏地区的支农业务,由央行给予低息或者无息再贷款支持。 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可能设立的农村金融普遍服务基金,将主要用于在特定地区设立金融机构给予补贴以及对商业化无法实现的普遍金融服务给予补贴,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 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也认为,需要现有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三农”,一是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贷款贴息资金、担保资金、支农风险资金,撬动商业金融对三农的信贷介入;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适当减免营业税,对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延长免征所得税的时间;三是实行财政贴息,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实行低息政策,由国家给予适当贴息,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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