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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图文]质监媒体联手 遏制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 06: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17日,山西省原平市新原乡南滩村农民张四青,一早就来到设在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市政府打假办公室,高兴地告诉执法人员,他的劣质种子问题已经顺利解决了。这起纠纷的顺利解决,是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平电视台密切协作,深入普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结果。

  原来进入春耕大忙季节,一些种子经销门店打出广告,声称购买种子后只要打开包装,概不退换。针对近年来的种子纠纷,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原平电视台推出了一期《质监部门点评种子营销“霸王条款”》节目,连续滚动播出8次,其中明确提到农民购种子的合法权益。张四青看了这则节目后,按图索骥,顺利调回了合格种子。

  近几年来,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当地的一些新闻媒体也非常关注消费者依法

维权,同时还开辟了专栏与专版,这些栏目对于向消费者宣传依法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受专业知识限制与市场执法信息的影响,有些报道对于一些侵权现象的解读与分析不够明确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宣传普法的效果。

  为此,原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与电视台等当地媒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该局为媒体提供信息咨询,及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焦点等第一手资料;同时对媒体转来的消费者投诉及时调查、落实、解决,并在栏目中进行反馈。媒体在报道消费纠纷个案时,采取“相关链接”、“法规背景”等形式,向消费者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或质监部门发布的维权提示。

  这种“以案说法”的报道形式,由于案例贴近群众,鲜活生动,宣传教育效果非常好。许多消费者学会了“看了电视去投诉”、“拿着报纸去维权”,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水平;同时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也得到了提高,他们面对质监部门专业、权威的维权解读,也逐渐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这项举措实施一年来,全市范围内因“

霸王条款”,不合理规定等引发的消费者投诉同期下降了一半还多。《中国质量报》

沈 义 罗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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