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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法律专家:消协的尴尬在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 04:00 深圳特区报

  不过还是有人质疑:消协吃了“皇粮”后,有可能政府认为是其收编的“队伍”而指手画脚,有可能中消协以据此搞起特殊化,也有可能中消协真的承接公权力来体现对消费者的保护。

  对此,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消协的各项职能是法定的,其职能发挥的关键也就不是吃“皇粮”的问题,而是要确立与其法定职能相适应的定性和定位,摆脱其角色模糊、部分职能难以真正履行的尴尬。

  一个典型例子是:2004年7月以来,中消协陆续点评了电信、邮政、商品房、物业服务、汽车、旅游等各行业的数十条霸王条款,然而在轰轰烈烈地“开炮”之后,仍然有少数被点评对象往往不动声色、不予理会,导致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依然不断涌现。

  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刘飞也谈到,目前消委会的尴尬,最根本不在吃不吃“皇粮”,而在定性和定位。目前消协组织的模糊定位注定了它的两个“软肋”:一没有行政职权,二无诉讼主体资格。这就是说,当消协处理某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它既不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也不能直接状告商家,更无法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而只能采取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侵权行为进行曝光等方式协助解决。因此,心有余而力不足成了消协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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