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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促进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呼吁 记者张孔娟王永新徐捷深圳报道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9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表示,构建风险投资发展的环境应该尽快制定《风险投资促进法》。 成思危表示,《风险投资促进法》应该包括对投资人的权益保护和创新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允许用私募的方式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设立二板市场、鼓励风险投资的措施,比如税收减免、资助、贴息,为创业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的风险投资在经过酝酿期、兴起期、调整期之后,从2006年已进入新的发展期,经济快速发展、股市日趋成熟、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特别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提出,为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动力。中国市场潜力巨大,也吸引了外国投资者的目光。从年度风险投资额来看,外资的比例逐渐增大,而且高于内资的支持。 成思危指出,中国有必要搞产业投资基金虽然现行法律已经明确允许,但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先制定法规,通过实践再慢慢上升为法律。风险投资回报率高于其他投资工具,但风险投资不是暴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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