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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山东乐陵开展太阳镜专项检查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1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夏天将至,太阳镜的销量又要攀高了。为了保证太阳镜产品质量,近期,山东乐陵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太阳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5家企业的35种产品,合格24种,产品合格率为68%。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可见光透射比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检验,有10种太阳镜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占抽查样品总数的28%。2、防紫外性能不达标。抽查了15种明示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太阳镜,有3种防紫外线项目不合格,占抽查样品总数的20%。3、标识不规范。抽查中发现有8种产品标识不清。标识中的“类别”是功能性指标,类别不同,太阳镜的用途截然不同。抽查中发现,有的产品明示的是遮阳镜,检测结果却是浅色镜,配戴者就无法获得遮阳的效果。另外,有的产品只注重款式、外观,没有标注标准代号、厂址等。4、顶焦度和棱镜度不合格。这两项是衡量太阳镜度数的重要指标,也是保障配戴者的视力不受到损伤的重要指标。抽查时发现,有个别产品超出标准的规定,如果配戴这样的太阳镜,就会出现眼睛酸胀、头晕等不适应症状。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该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另外,要求太阳镜生产、经销企业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把好进货关,规范生产,做好标准

化工作。

  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及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杨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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