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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征祥的可贵之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23:38 中国经济时报

  ■刘吉同

  提起陆征祥,熟悉我国近现代史的人,都知道他曾当过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和总理,在袁世凯的逼迫下,与日本签署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由此背上了“卖国贼”的骂名。然而,大错铸成之后,在以后的日子里,陆带着强烈的负罪感,走上了一条漫漫的忏悔之路。1926年4月26日,他辞去了中国驻瑞士公使一职,不久,于比利时布鲁日的圣安德诺修道院出家。从此,脱离红尘当上了一名洋和尚。但祖国在他心里还一直不能忘怀,我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利用在当地所主办的报纸,还到各地发表演讲,介绍中国军民浴血奋战的情况,呼吁欧洲各国人民支持中国抗战。并利用传教的方式反抗纳粹对比利时的占领,一度还上了盖世太保的“黑名单”。抗战胜利后,他再一次因签署“二十一条”向国人表示忏悔,并祝贺祖国一雪前耻,衷心希望国家从此走上振兴之路(《报刊文摘》2007·1·10)。

  相比之下,有的人就远比不上陆征祥了。他们犯下大罪,但从不见忏悔。

  就说杜保乾吧,此人乃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在任时留下了“副科升正科,5万不算多;正科升副县,起码10来万”的新“民谣”。然而,法庭上的他拒不认罪,恬不知耻地吹嘘自己“我是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比孔繁森还好”。“我要是受贿一分钱,我夫妻俩和我老母出门让车轧死”(《江淮晨报》2002·9 ·29 )。这分明是一地痞无赖。张二江被称为“吹、卖、嫖、赌、贪”的“五毒书记”,但却以“荆楚帅才”自居。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他大谈“共产主义”,“我认为,在中国进入共产主义之前,如果没有老领导、老朋友、老同学、老同事这些关系,很难搞活一个地方的经济”(《天府早报》 2002·7·25 )为自己的受贿狡辩。被老百姓骂为“王坏种”的阜阳大贪官王怀忠,在法庭上称自己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燕赵晚报》 2004·2·13 )。殊不知这些人,犯罪作恶祸害一方百姓方面,可不是什么“单科

状元”,而是“全才”。买官卖官、形象工程、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然而他们却没有丝毫的忏悔之意。当然,不少贪官恶吏包括那些黑老大什么的,被抓住送上审判台后,也有“忏悔”的,甚至痛哭流涕,但善良的人们可不要高估他们的“诚意”,不少人是惧怕杀头才这样做,如王昭耀、胡长清等。尤其是那位胡大省长,最后是逢人便下跪,见人就磕头,目的是想免自己一死。这种所谓的忏悔,与陆征祥的自觉,是绝不能同日而语的。

  陆征祥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犯下大错,“从此我陆征祥千秋万代被人唾骂”。但良知仍存,在悔恨莫及的心境中度过了后半生,这或许是国人中的“另类”代表,也应是很多“另类”者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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