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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加大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 03: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招远市日前组织召开了16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业主参加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对企业负责人和业主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宣传讲解了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在会上,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原志新明确地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和业主要当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努力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质量。其次,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实行工作重点下移和分类监管,从源头上加大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 招远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从六个方面做出了统一部署:落实巡查制。每年对A类企业巡查1次,对B类企业巡查2次,对C类企业巡查4次,对D类企业(小作坊)巡查6次。落实强检制。食品出厂必须经过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决不让存有问题的食品流入市场。落实监督制。要求企业设立自查制度,对企业产出的每一批食品,企业质监部要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下道工序,质监局将不定时、不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督察。落实抽查制。每季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定期检验,还要根据不同时期和产品质量状况安排专项抽查。落实年审制。组织对获证企业开展年审工作,加大颁证后监管,确保全市产品质量稳定,不出任何质量问题。落实回访制。通过日常巡查,在年审等监管过程中,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赵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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