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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险:“大亏”到“大治”悬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16:45 21世纪经济报道

  费率市场化四年运行后重新收紧

  新车险:“大亏”到“大治”悬念

  本报记者 陈恳 上海报道

  4月1日,机动车商业保险三款行业基本条款(下称“新车险”)在平静中登场。

  相对2006年的旧版车险,新车险基本条款在原有涵盖车辆损失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基础上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6险种。

  从2003年之前的统一条款和统一价格,到2003年费率市场化之后的“百花齐放”,再到2006年回归至相对统一的A、B、C三个条款,车险经历了一个螺旋式的轮回。

  其间伴随着的是从整体盈利到“全行业亏损”———青红未褪的费率市场化让保险行业体味了“由治而乱”的苦涩。

  峰回路转。作为中国财产险市场的第一大险种,车险即将经历第二次大转折。

  大乱之后能否大治?这成为新车险留给市场的一个巨大悬念。

  回归逻辑

  如何看待车险的这次回归,于保险业内仍然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出台新车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都是希望根治车险亏损的痼疾。”上海一位资深车险管理人士认为。

  车险盈利变亏损的分水岭,被业内认为是2003年的费率市场化。

  是年实施的新车险条款中,费率由原来的政府统一制定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车辆风险状况、车主安全驾驶纪录等“随车、随人”因素,自主开发设计个性化产品。

  中银国际近日的一份研究报告称:“2003年机动车保险市场开放前,中国非寿险行业的综合赔付率要低于其他亚太国家,但是在市场开放之后,非寿险行业的损失率进一步恶化,中国非寿险行业的盈利能力不及机动车保险市场开放前的水平。”

  前述人士深入分析称,车险费率市场化之前车险盈利的原因在于,当时车险的定价偏高,存在一定的垄断利润。另外一方面,当时市场的竞争主体较少,竞争不如现时之市场。费率市场化之后,经过一个较明显的降价过程,车险于2004年、2005年连续出现全行业亏损。

  至今,这种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2006年,产险的综合成本率已由2005年的97.5%上升至102.7%。

  根据中国平安(2318.HK,601318.HK)的数据,平安产险2004年、2005年的承保利润连续两年为负;人保财险(中国财险,2328.HK)2006年上半年的车险数据也不乐观———机动车保险赔付增加导致人保财险的赔付率由72.4%上升至74.3%,承保利润由2005年上半年的6.3%下滑至2.2%,且综合成本率由93.7%增至97.8%。

  前述人士认为,在此情况下,新车险出台的逻辑是:因为恶性竞争,导致车险的亏损,特别是费率市场化之后,产品太复杂,太不统一,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的状态。不仅如此,老百姓也不理解这么多险种,同时还增加了监管的成本,因此与其放开,不如收紧。

  例如,费率市场化之时,人保财险的车险条款体系有8个主条款和11个附加条款;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推出的“神行车保”车险系列产品,包括综合险、传统险、

摩托车定额保险三大系列45种产品;中国平安也不甘示弱,其中附加险部分由原条款、费率中的9个增加到了14个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这位人士认为,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大公司因为渠道多,网点多,品牌好,普遍赞成07版新车险的“一统而治”———实际上,A、B、C三项条款也主要由三家大型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中国平安、太保)拟定并定价的;但对于小公司而言,其最大的

竞争力———产品创新———因此受到制约,可能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格局。

  治标不治本?

  时间点上,车险全行业亏损出现在2003年费率市场化之后。但是,能否认为是费率市场化导致了车险的全行业亏损呢?

  前述管理人士称并不尽然。

  他认为,车险全行业亏损有内外两个因素。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变化。新车和新司机在费率市场化之后,因为消费信贷及消费升级等多方面的因素而大量出现,导致车险的出险率居高不下。第二是内部管理,例如骗保骗赔,以及本来就已高企的管理费用等。

  这位人士认为,这些长期存在的因素和费率市场化,换言之,和产品的多样化等,是没有关联的。另外一方面,从国际市场的经验分析,对于承保利润也不能期望太多,很多保险公司承保是亏损的,而投资是赚钱的。

  对于恶性竞争的理解,他认为,实际上一直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比如,认为恶性竞争似乎是小保险公司和新公司的专利,大公司则显得更有操守。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尽然,前述人士认为,实际上,为保持市场份额或完成承保任务,大公司的部分机构在低价竞争方面也不顾身份。

  “因为中国财险是标准产品的定价者,其一直将市场份额而非盈利能力作为努力的目标。虽然近期情况已有所改观,产品定价更加趋于市场化,但是其对市场份额的追求导致定价仍较低,而这种情况短期内无法改变,这样财险产品的定价可能使大部分财险公司无法获得较大的承保利润。”中银国际研究报告称。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正是因为看到了车险的混乱情况,这家公司的大股东毅然决定,违规的车险一律不做。

  但是,个别公司的小气候并不足以一下子改变大局。

  新车险出台,可能导致价格战更加白热化。重庆快保车险网的负责人陈磊认为,对于中介而言,条款统一之后,反而简单了,系统也不要那么复杂,解释也容易了,费用上也简单了———谁给的费用合适,中介的推销力度就更大。

  有精算方面的专业人士还提醒,因为条款和费率都已经确定,新车险实际上降低了中小保险公司对于财险精算人员的需求,长期而言是不利于行业的。

  车险改革大事纪

  时间主要事件

  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恢复,中国人保亦全面恢复车险业务。

  1980年-2000年自1980年以来,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的车险费率和条款。

  1983年11月,所有类型的车险业务被统一在一张机动车保险单下,其后经过了几次修改和调整。

  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车险条款版本,授予保监会的各地派驻机构拥有30%的费率浮动审批权,表明管理机关开始关注不同区域条件下同类市场产品的差异性。

  2001年12月2001年10月1日宣布在广东进行车险费率改革试点。2001年12月18日,华泰保险率先在广州宣布实行新的车险费率。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2003年1月1日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后,车险条款费率由原来的政府统一制定向市场化方向转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开发设计个性化产品。

  2004年5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实行,各保险公司相继提高了三者险的费率,调整幅度高达10%左右。该法正式确定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制度推出。

  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行不盈利、不亏损的经营原则;要求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费率和责任限额。

  2006年7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A、B、C三套行业商业车险条款,由各保险公司选择使用。行业条款包括商业三者险和车辆损失险两个险种,三套条款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从保险责任和价格水平上看差异不大。

  2007年4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A、B、C三套行业商业车险条款开始实施,2006年版停止使用。

  据公开资料整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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