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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基金投资期指 对冲风险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琛琛) 股指期货推出日益临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原则框架初现。据了解,监管部门已草拟完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很快将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有关原则,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将以对冲风险为主,严格禁止投机。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计划向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下发的《通知》指出,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应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据悉,初步思路是允许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根据其持有的股票资产的市值适当投资股指期货,保本型基金可以依据保本策略少量投资股指期货,而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则被禁止投资于股指期货。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因投资运作的产品种类比较丰富,且各自具有不同特征,根据基金产品的特性对其准入范围进行划分的做法比较合理。

  对于新老基金如何投资股指期货交易问题,《通知》指出,“老基金”拟投资股指期货的,须制定股指期货投资方案,并召开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其投资方案应当列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估值方法、信息披露方式、风险控制方式、人员和技术系统准备情况等。“新基金”审批前应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方案等募集申报材料中列明股指期货投资方案等相关内容。

  此外,各类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需要遵循的规定还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基金持有的买入合约的价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对此,上海中期期货经纪公司网络交易部经理唐亦军称:“假使保证金比例是10%的话,持有的买入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净值的10%,等值于保证金价值不超过基金净值的1%,这个比例(所蕴涵的风险)还是比较低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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