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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服务成新版车险竞争核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2:55 新闻晚报
□文陈植 摄影李瞻

  4月1日,新版商业车险正式实施。许多车主的视线已经从前期比较新旧车险条款不同点,转到实实在在的保费计算与理赔责任范围是否合理。

  “附加险保费涨价了!”、“醉酒丢车该如何评定?”等问题成为当前车主购买车险时热议的焦点。甚至个别车主还认为新版商业车险过分强调车主应承担的责任,为保险公司“减轻负担”,有失公允。本期《车险顾问》着重列举车主们对新版商业车险的若干疑惑,帮助车主在购买车险前更多了解新版车险条款。

  “醉酒丢车”貌似有漏洞

  当新版车险不理赔车主醉酒丢车的条款出台后,随即引来车主议论纷纷。置疑的焦点集中在如何证实车主醉酒丢车。正在选

购车险的王先生举例说,如果某天他喝醉酒,怕自己醉酒驾车容易闯祸,就将汽车停在外面,自己“打的”回家,可第二天他发现这辆车被盗走,保险公司仍要以醉酒丢车不作理赔,这合理吗?汽车被盗的直接原因绝不是他醉酒,而可能是汽车停放场所的保安措施不严密。保险公司把拒赔的理由“赖”在车主醉酒,很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而赵先生觉得这项条款存在“漏洞”。假设车主醉酒丢车后,在家里好好洗个澡睡一觉,当头脑完全清醒,身上不带酒气后,他再去保险公司报案说汽车被盗,就能成功避开醉酒丢车的嫌疑。保险公司不明真情,就得多花冤枉钱。

  崔先生则认为保险公司未能具体说明醉酒丢车的定义。车主醉倒在车里后,被人将汽车盗走,这就是所谓的醉酒丢车吗?可事实是假设车主果真烂醉如泥,他被人抬出车外会没有知觉吗?于是醉酒丢车的定义本身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保险公司认定醉酒丢车是指车主在醉酒期间汽车不幸被盗,那么车主在喝酒聊天时,汽车停在酒吧门外被盗,保险公司也不作赔吗?这是同时进行的两件事情,没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硬是将它们混为一谈,有失偏颇。

  而保险公司的解释是汽车被盗后,公安部门会侦查立案,保险公司再根据事故鉴定书判定车主醉酒是否属于丢车的原因之一,酌情决定是否理赔。

  划痕险保费“无故”上涨

  同样引起许多车主关注的是划痕险大幅涨价了。据悉,各家保险公司对划痕险保费的涨幅不等,主要基于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状况不同,个别车险公司甚至将划痕险保费翻倍。

  保险公司首先站出来辩解说,以前划痕险保费比较低廉,但近年车险理赔状况分析表明,由于人们近年来大量买车,汽车划痕理赔使车险公司赔付率大增,划痕险的保费上涨是不可避免的。但多家保险公司仍会根据车主理赔记录与驾龄等因素,适当地给予划痕险保费以优惠。

  但不少车主却对此“不买账”。一位周先生认为,划痕险涨价可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至少他们也该开个听证会,邀请一些车主商议划痕险保费涨价方案。另一位黄小姐认为,如今交强险实施,两辆汽车在道路上磕磕碰碰,只要损失额在2000元内,交强险都会全额买单。而商业划痕险顶多赔偿一些高档汽车超过2000元的划痕损失,对普通车主没有多少影响力,但这回划痕险涨价,是不是吸引促销的一种手段呢?

  资深车险专家聂先生解释说,如今大多数汽车理赔都集中在划痕理赔或小磨小蹭,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赔付,适当提高划痕险保费是合情合理的。但车主们不应因划痕险大幅涨价而盲目抢购。何况划痕险只理赔车身刮破,而没有其他损失的事故,车主不能把汽车被撞凹凸等事故归类到划痕险身上。

  承诺变化理赔成未知数

  综观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车险保费都相应有所涨跌,例如新版A款商业20万保额三者险费率为1334元,与旧款车险持平,但在新版B款商业车险中,20万三者险费率却从原先的1376元降到1334元,且新老商业车险的理赔责任几乎一致。而C款商业车险可谓涨跌互现,三者险全面降价,车损险则是全面涨价,整体而言C款商业车险更贵了。

  保费的略微调整引来一些善于精打细算的车主们不少意见。首先,4月1日之前购买B款商业车险的车主就觉得“蛮冤的”,同样的三者险车险条款,4月1日后却跌了42元。其次,准备4月购车的人们会对C款车险“不满意”,又多掏一笔车险保费了。如何平衡新旧车险价格不同所带来的种种非议,通过差异化服务弥补车主们的“不满意”,成为保险公司必须解决的课题。

  同时,商业车险的主险品种与费率趋于统一,便于车主便捷购买,这促使着保险公司务必注重提高理赔效率与拓展车险增值服务,导致车险服务出现差异化与创新。但这些

新车险服务实施后,保险公司能否兑现承诺,成为衡量保险公司品牌信誉的一道门槛。正如一家保险公司老总所言,现在大家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不是靠卖低价赚规模,而是得用优质服务赢人心,得人心者得车险市场。新版车险实施后,理赔效率绝不是未知数,而是稳步提升。

  【车险故事】

  车主未尽职责就拒赔?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总爱找些莫明其妙的理由。”电话那边的李先生不停地唠叨,“要不是我急刹车,事故损失金额就可能更大。但保险公司就是抓住我急刹车这一点,不肯赔给我妻子医疗费。没想到我为减少事故损失而做的好事,却成为自己被拒赔的理由,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突现故障急刹车酿事故

  上周二,李先生在驾车接送妻子回家途中,忽然感觉汽车制动有点问题。当时李先生马上猛踩急刹车,但他身后的车辆车速过快,躲闪不及,后面汽车前部重重地撞上李先生的汽车尾部。

  起先这起追尾事故的主要肇事车辆不是李先生,可当肇事车主得知李先生汽车出故障才贸然急刹车时,便要求李先生承担修理款,而交警也认定李先生负有事故责任。当李先生拿着理赔单据索赔时,却被告知明知汽车有故障仍继续驾车,是车主没有尽到维护汽车安全行驶的义务,保险公司不作理赔。但李先生认为自己急刹车属于施救行为,保险公司不理赔是没有依据的。于是双方几次沟通都僵持不下。

  未尽护车义务出险难获赔

  笔者陪同李先生走访了相关保险公司。一位资深理赔专家刘先生解释说,这起事故的起因是李先生汽车发生故障。车险条款规定车主应确保汽车零部件正常运转。而据定损员现场查勘时询问发现,汽车故障似乎早已出现,只是李先生觉得这故障“不碍事”,迟迟未作检修,最终“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导致汽车制动故障而酿成

车祸。李先生没有维护确保汽车安全行驶的义务,致使汽车出险概率增加。保险公司对于车主“失职”而引起的事故不作理赔。

  但李先生坚持认定他的急刹车措施属于汽车施救行为,理应得到理赔,否则事故损失额可能会更加严重。

  刘先生指出,车险条款所认可的施救行为是在汽车遭遇事故而蒙受损失之后,而李先生急刹车是出现在汽车发生故障时,施救行为不适用于李先生的急刹车措施。尽管保险条款鼓励车主为减少事故损失金额而采取一些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但李先生却不能因施救汽车故障而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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