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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尔妙忽悠消费者到何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0:57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黄凤荣 李忠澜 李敏康报道 一种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的物品依靠虚假的宣传忽悠京城消费者五年,这种叫康尔妙的东西,号称“集检测、护肤、治疗、防复发为一体”。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历经近半年的跟踪调查,揭开康尔妙假执照、 假专家 假广告、 假疗效的本来面目。 消毒用品冒充药品 登录康尔妙网站(www.mxt.com.cn),首先现入眼帘的是“康尔妙让您的生活无‘疣’无虑”和“全国独家品种、高科技生物制剂”等几个滚动的大字。 反复研究后,记者发现康尔妙是由陕西省卫生厅发文批准的一种消毒产品,申报单位是陕西省咸阳飞原高科病毒医药研究所以下简称咸阳飞原高科。为便于康尔妙的推广销售,咸阳飞原高科专门在北京注册一个营销机构——北京康健蒙新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健),并专设了一个康尔妙网站。 关于康尔妙,该网站和康尔妙广告中的描述大致相同:康尔妙为高分子昆虫Toxin-um混合液。强力杀灭人类乳头瘤病毒、乳头多瘤空泡病毒(尖锐湿疣、扁平疣致病的罪魁祸首),并可在短时期内使感染病毒的表皮增生疣体从根部坏死脱落;一经治愈,永绝后患;安全除疣,斩杀病毒、不留疤痕、永绝复发。其适用范围为(HPV)感染者如:扁平疣、尖锐湿疣、寻常疣、跖疣等。康尔妙的作用机理是“快速抑制和杀灭人类乳头瘤病毒,主要针对尖锐湿疣、扁平疣、寻常疣(俗称瘊子)、传染性软疣具有显著疗效”。 为证明使用康尔妙是治疗(HPV)感染的最佳选择,咸阳飞原高科在网站中对“目前的治疗动态”作了详细说明。按照这一说法,目前社会上的“全身疗法:疗效不满意,只能作为其他治疗方法的辅助治疗”;“局部疗法:……有一定的局部刺激性和副作用,治疗后复发率高。对亚临床感染与潜伏期感染不是理想药物”;“自体免疫疗法:疗效也不很理想,临床很少应用”。 子虚乌有的专家 如果说上面这些介绍还不能让人动心的话,那下面两位专家的推荐就由不得你不信了。 “作为有着14年治疗尖锐湿疣病的专业医生,我没有发现一种药、一种治疗方法比得上‘康尔妙’的神奇效果。只需一个疗程,患者即可在短短几天痊愈康复,这种不可思议的疗效,却又是真真正正的现实。我以个人名誉非常负责地向患者推荐这种奇妙‘康尔妙’,早一天使用,早一天从痛苦中解脱!” ——第四军医大学附院 主任医师 司先生 “选准一种好药,意味着最短的疗程、最少的代价、最彻底的治疗,对于尖锐湿疣患者来说,最好的、最彻底的药就是——‘康尔妙’,它的突出效果,无需任何犹豫和怀疑,迅速使用,迅速康复,迅速走向新生活。” ——西安医科大学附院 医师 林先生 两位专家的介绍似乎很有说服力,但记者感到疑惑的是这两位专家既然是做产品推介,正大光明的事情却为何不能留下大名?难道其中有什么猫腻或隐情? 2007年3月19日记者分别向第四军医大学附院和西安医科大学附院查询这二位“专家” 结果是根本没有这两个人 虚构的疗效 在咸阳飞原高科的对外宣传中还有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在康尔妙网站和其他形式的各种广告宣传中,都能见到的康尔妙五大奇妙之处:两天起效,10-15天绝根,迅速消除痛苦;比慷定来鬼臼树毒素治愈率高14.5%,一周治愈率高达97.8%;不痛不痒不腐烂不感染,安全无伤害;无复发,3个月后严重新感染疣病毒患者仅有3%出现症状,说明康尔妙的药膜具有高效保护作用;消除疣体后不留疤痕,10-15天后肌肤不留任何痕迹。 可能是为了呼应五大奇妙之说,咸阳飞原高科在康尔妙网站中设置了一个“临床研究报告”专栏,专栏采用4个病例从症状、诊断、治疗效果等几个方面作了一份“‘康尔妙’临床研究报告”。报告的结果是“陕西飞原高科病毒医药研究所研制的‘康尔妙’擦剂,获得良好的临床效果,给广大患者带来了喜讯”。 康尔妙只是一种消毒产品,怎么会有这样神奇的治疗效果呢?咸阳飞原高科和北京康健在营销过程中一再向消费者强调只有国药准字号产品才具有的治疗功效,难道另有缘由? 记者拨通了康尔妙广告中公布的咨询热线,自称是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道“康尔妙不是化学制剂,它是从昆虫里提取的有效成分,没有任何副作用,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该工作人员还说“消备字、消证字都是药的批号,康尔妙是一个带‘蓝草帽’的消毒产品,国家允许它上市,就说明它是合法的,是有治疗效果的”。至于何为“蓝草帽”,这位工作人员特别解释道“‘蓝草帽’就是表示有治疗效果”。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与陕卫消证字2003第0101号(最新的康尔妙广告中标示有陕卫销备字2006第0021号字样,本报注)对应的康尔妙是一种消毒产品。而消毒产品是由卫生部为提高公共卫生质量而批准的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一类产品,它不具有任何治疗效果。并且《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明确规定,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显然,这位工作人员是在作一种误导性的宣传,欺骗咨询者。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要求直接采访康尔妙相关负责人时,被这位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 藏头露尾的“病毒研究所” 为了弄清康尔妙的真实情况,2007年3月19日,记者驱车来到了陕西省咸阳市,按照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记者在建设路上反复寻找也未见到20号,拨打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电话,接电话的人却说不是这个单位,最后记者改用当地的公用电话再次拨通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电话,并对接电话者说是送快递的,如果是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就收一下,接电话者才回答说没错,是这个单位。费尽周折,终于在建设小区20号楼三单元1楼1号发现了这个神秘的研究所。记者再次拨通电话,并公开身份要求对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进行采访,接电话的一个女同志说,没什么好采访的,我不会和你们见面的。 在康尔妙的网站上贴有一份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文件,为核实其真伪,该所一位姓曹的同志查找了20分钟左右的时间后告诉记者,在其手头所有的资料和保存的档案中未发现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任何相关信息材料在记者介入采访后康尔妙巳将这个页面撤下。 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工作场所设在民宅内;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文件找不到出处,注册情况如何呢?记者在咸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拿到了一份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的注册资料,这份资料显示该所的实际注册资金是3万元而并非其网站上公示的50万元在记者介入采访后康尔妙也巳将这个页面撤下。 3月20日上午,在陕西省卫生厅法制与监督处,一位王姓负责人反复查对档案后告诉记者,陕卫消备字2006第0021号是飞原高科病毒研究所于2006年4月4日在该处备案的。陕卫消证字2003第0101号所属企业已变更了三次,现在对应的企业是位于西安市三桥镇蔺高工业园区水厂东路108号的陕西养春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无论是陕卫消备字2006第0021号还是陕卫消证字2003第0101号所涉及到的产品都是消毒产品,消毒产品是不存在疗效的。原来,康尔妙一点也不妙。 新闻链接 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节选 2001年4月18日发布实施六十七、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第一条、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三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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