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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0.43亿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0:48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贺民报道 近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已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气公司所属油气田的储量进行了初步统计,统计结果表明: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0.43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24490亿立方米。 统计结果还表明,2006年,全国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9.49亿吨,同比下降1.6%,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95亿吨,同比增长10.8%。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0万吨,分别为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鄂尔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渤海海域盆地。 2006年,全国天然气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815.97亿立方米,同比下降6.2%。2006年,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大于100亿立方米的盆地有3个,依次为: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 记者了解到,2006年我国石油新增探明技术可采储量1.95亿吨,同年采出的石油量为1.84亿吨,这表明我国新增的石油储量可以弥补储量的消耗。从总体上看,我国石油资源需要加强勘查工作,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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