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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严控外商投资房地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10:28 南方都市报

  商务部严控外商投资房地产

  业内预期新政难阻外资热情,广深将成重点投资城市

  日前,商务部发布的《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中提出,要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时,对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产业,也要进行严格限制。

  实际上早在2006年7月,为了加强对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限制和管理,中央六部委联合签发了171号文(《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对境外投资者使用外汇竞买土地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外商投资并购国内房地产企业的势头有增无减。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

宏观调控抬高了房地产投资的门槛,内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正不断绷紧,但在
人民币升值
预期和国内房地产业的高回报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外资进入房地产行业仍然有利可图。

  房地产投资6成来自境外

  根据仲量联行统计,2006年北京房地产投资市场大宗整体转让交易数量超过10宗,其中5宗与境外投资者有关。2006年境外资本在上海房地产市场中表现非常活跃,全年房产整体转让交易共约20宗,总交易资本量约达23亿美元,境外投资者购得绝大多数的物业。而广州和深圳则成为继上海和北京之后境外机构投资者看重的目标投资城市。

  仲量联行最新发布的《全球房地产投资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额达到了90亿美元,创下历史最新纪录,增幅也达到了69%。其中,来自于新加坡和其他全球基金的投资比例更高达60%,为54亿美元,同比增幅约55%。

  到今年2月,外资投入国内房地产的速度有增无减,来自几家国际房地产公司的投资已达到了42亿元人民币,而香港、荷兰的投资基金也都表示了对国内房地产业的开发意愿。

  在这个背景下,《意见》认为,要坚持对外开放,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吸收外资。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也重申了中国对外资的欢迎态度:目前中国吸收外资并不多,仍需继续吸收外资,只是要提高质量。

  新政“限外”作用有限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对外资的限制作用比较有限,去年一年不断有新的投资者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而早先进入的投资者仍十分积极地找寻投资机会。

  “虽然,新政策对外资在房地产的投资加以限制,但是并没有过度阻碍机构投资者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仲量联行中国区投资总裁邓文杰表示,“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组合日趋优化。在新的一年中,我们预期中国房地产市场有更趋成熟的表现。”

  这位人士表示,从长期资金来源来看,外资一方面通过直接增加资本金扩大项目总投资规模,另一方面主要通过境外关联股东借款增加境内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长期资金来源,而从境内和境外金融机构借款仅是补充。这说明了外资有着长期投资中国房地产的打算。

  本报记者陈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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