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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将实施信息披露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9日透露,我国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并将逐步实施。届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将定期把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现有已获得资质机构的基础上,“将适当增加一些机构”进入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目前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2.4万家,参保职工达900多万人,积累基金的规模也从2001年的200亿元迅速增加到近900亿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由于企业年金运做范围和投资品种涉及金融各个领域的多种产品,监管涉及很多部门,因此,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但今年肯定出不来”。在昨天召开的“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这样表述。 “当前最要紧的是尽快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刘永富明确表示。据悉,所披露的对象包括企业、机构、监管部门,形成定期向社会通报机制,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监管。 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是激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手段。“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什么时候推出,现在还不好说”,刘永富表示。我国从2001年在东北三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开始,明确了单位缴费在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去年,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多数地区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蔡振红在发言中也希望,应尽快出台全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我们要抓紧研究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蔡振红表示。(新华社、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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