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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家旅行社服务差被投诉 违反合同占多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3: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高昂)昨天,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布了前三月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的旅游投诉情况,并公布了13家被投诉的旅行社名单。

  据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朱副所长介绍,1—3月质监所共受理了17件有效投诉,其中,出境游投诉6件,占投诉总量的35%,涉及香港、泰国、新加坡、印度、埃及等地;国内游投诉11件,占投诉总量的65%,涉及广东、云南、海南、河北、黑龙江等地;入境游投诉为零。

  从投诉反映的情况看,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游客服务等级标准的投诉比重较大,占投诉总量的70%左右,主要由于降低住宿标准、交通标准和餐饮标准等。比如,给游客承诺的是标准间,到游览地后变成三人间;承诺给游客的是列车软席,结果变成硬座等。其他投诉包括,诱使旅游者购买伪劣商品,对特定人群加收团款附加费,导游员缺乏责任心,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增减项目等。

  据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部分旅行社低价竞争,导致一些旅行社以购物能力较差为由,针对老年人、儿童、教师、夫妻参团旅游加收团款,从而导致游客投诉。这种区别对待消费者的行为对部分消费者不公平,旅游局将要求旅行社,退回部分消费者被加收的团款。

  据了解,这17件投诉涉及的旅行社包括,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中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菊苑旅行社、北京北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华堂国际旅行社、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新大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幸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邮电国际旅行社、中旅体育旅行社有限公司。其中,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4件,中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其余11家旅行社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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