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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虚假征迁套取农田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宏伟

  2006年12月的一天,浙江省温岭市城南镇下许村村民吴祥云,去同镇大闾街村找到他舅舅——城南镇教育办公室会计金新增,告知一个令金新增感到意外的消息:金新增家有3间房屋被拆迁,并另行安置了3间房。

  金新增之所以感到意外,是因为他自己居然不知道有这回事,事实上他家也没有什么房子被拆迁。

  2007年2月9日,金新增在他办公室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他后来去镇城建办查问,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这回事。

  但吴祥云凿凿有据地说,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字A2004-10200号档案第256页里记载着这回事,并给金新增拿来了档案有关页码抄录信息的复印件。

  对着写有全城南镇11个村拆迁名单的复印件,结合自己对本地情况的了解,金新增发现,类似他这样的虚假拆迁登记居然十分普遍。

  “全镇登记拆迁房屋240间,实际拆迁数只有100多间。”金新增说,“剩下的房子很可能就是用‘锤子拍’了”(指商业拍卖)。

  3月26日,金新增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你们管不了这事情的,他们的房子都已经建好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

  合法征地,引起质疑

  这得从2004年温岭市修建76省道复线说起:

  当年,浙江省台州市下属温岭、玉环两县(市)准备建设太平至玉环漩门公路(76省道复线),起点太平,路经城南、玉环沙门、楚门,终点为漩门,与76省道K45+180处相接。路线全长约27公里,共需建设用地128.5公顷(其中需要占用部分农村集体农用地)。

  该项建设用地由基层政府逐级审批后,批经国土资源部并送国务院审批。2005年7月14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5490号文件对该用地申请予以批复。批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76省道温岭至玉环漩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浙政2004117号)请求,同意温岭将农村集体农用地55.5643公顷(其中耕地37.49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2628公顷、未利用地0.9945公顷。批复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58.8216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5.1595公顷)交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划和设计合理安排使用。”

  从程序上,审批手续完全合法,但5.1595公顷的安置用地相关问题,却引起了城南镇一些村民的怀疑:比如下许村村民发现,在镇政府上报的该村7户拆迁安置户名单中,居然没有1个名字是本村村民。

  村民通过串访发现,类似现象还十分普遍,据他们自己统计,不实拆迁情况总共有69户123间,误差惊人。

  虚假登记,普遍存在

  为了核实村民所反映的情况,2007年2月9日、10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对温岭市城南镇所有涉及拆迁问题的11个村进行了调查。

  根据记者得到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字A2004-10200卷宗有关信息,温岭市编制上报的材料《迁建安置用地说明》称,太玉公路(即76省道复线)工程拆迁户数164户,拆迁间数240间,按拆一还一原则,建设方安排给拆迁户240间房屋用地,随附的材料还包括具体的拆迁村民名单、各户拆迁间数及面积、每户补偿间数及面积(见二版表1)。

  记者的调查结果与村民举报数量略有出入,在164户240间登记拆迁房屋当中,有63户102间信息存疑,分别是:

  下许村登记拆迁7户17间,实际征迁范围内没有1户拆迁;坑洋村登记拆迁16户20间,其中5户5间有误;大闾村登记拆迁74户109间,至少有8户20间有误;田塘村登记拆迁12户17间,有3户3间有疑问;小东岙村登记拆迁3户5间,3户4间有出入;岙环街登记拆迁14户14间,至少有13户13间没有得到确认;后亭坑登记拆迁5户6间,有3户4间信息不实;沙头门登记拆迁16户30间,10户21间为假;后里村登记拆迁4户5间,无一得到证实;下街村7户8间中,3户3间信息为假;罗殊村登记拆迁6户9间中,有4户7间有疑问(详细情况见二版表2)。

  谎报面积,欺骗上级?

  据称,村民曾经向温岭市政府举报。同时,又委托律师向温岭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及城南镇政府进行核查。

  在村民提供给记者的一份书面材料中说,“(对于虚报拆迁信息一事)温岭市交通局局长赵云明的解释是:上报拆迁名单与实际不符情况确实存在,是因为工程建设指挥部考虑到部分拆迁户子女多,因此在‘拆一还一’基础上另给其子女相应安排了间数不等的住宅用地。该局负责76省道复线工程建设的副总指挥许志坚又给出了另外两种解释,一是部分乡镇机构在公路建设中被拆迁,但按政策规定难以得到补偿用地,故借用农户假名字上报;二是平时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故此次搭车多批了几十亩地用于预留一批机动指标。许志坚还称,此次名单是交通局会同城南镇政府、国土资源局三方认真审定的,虚报属三方的意志。”

  对于这样的解释,村民不能接受,他们对记者说,除了许福寿与许正军一户外,其余并不存在父子关系的情形;而乡镇机构仅有城南镇拖拉机站五间房屋被拆,而且根据安置点建设规划图所示均为民宅,也没有补偿这部分集体用房。

  村民还称,政府并未将多批的房屋用地用来解决群众住房困难,而是拿来拍卖以获得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前一段时间镇里的宣传车一直在鼓动村民去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活动。

  村民认为,这是一起以谎报拆迁户数和房屋间数为手段欺骗上级政府,以取得用地审批,侵害农民利益的土地违法案件。他们算了个账:假定安置被拆迁农民后,还多余100间房屋,按每间15万元至20万元计算,地方政府将会获得1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据记者了解,当地人均耕地占有量极为有限,个别村人均只有0.1亩左右的口粮田。此次征地每户农民获得的补偿是每亩2.6万元。

  宽报严批,情有可原?

  对于村民反映以及记者调查到的情况,温岭市及城南镇政府有关部门并不否认:

  城南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应桂生,对本报记者解释虚报拆迁户的理由时说,原则上讲,应当拆一还一,但在具体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比如拆迁户家里人多,安置时需要特殊照顾;再比如有些村民房屋本不在拆迁安置范围,但因他们房屋离工地较近,施工中(如放炮)可能会对房屋产生无法预见的影响,或许最终也需要拆迁安置;第三种情况是村集体房屋,按规定不能安置,只好预留些房子;第四是用作安置住房困难户。为此,实际需要的安置用地会比登记的多一些。

  应桂生称,在76省道建设中,城南镇究竟虚报了多少户数和房屋,他尚不知道。“但是虚报的土地和房屋怎么用,到我们这里审批时就知道了。我们会严格按照手续审批,决不会随意处置。谁该不该补,不是随便说的。”

  应桂生说,也可以说这种做法是惯例,但其目的不是个人或地方政府从中捞取好处,而是为了保证工程得以按进度顺利进行。

  “留有余地”,上级默认

  2月9日上午,在温岭市国土局局长吴宗斌的办公室,记者听到吴宗斌类似的解释。3月27日,吴宗斌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再次做了说明:

  在道路等工程建设中,由于时间紧、任务急,往往需要采取“先留有余地整体上报,真正落实安置补偿时再仔细核实”的变通做法,“否则根本来不及”。

  吴宗斌所指的“留有余地”,就是指上报数量尽可能相对宽裕一点。他说,之所以要适当多报,是因为后期工作中不确定因素太多,除了与应桂生所说的相同理由外,还比如建设规划可能要做微调,道路宽度可能会改变,安置户住房

户型、房屋间距会有出入等等。多报一些,后期工作就更加主动。“报多了好办,万一报少了,安置地不够,谁又负得起责任?因此,这种做法其实很普遍。”

  吴宗斌说,在落实安置补偿时,他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严格把关,谨慎审批,绝不可能让土地流失。如果上面所说的几种特殊情况都照顾到,还有剩余土地,那么就会按照正常手续通过政府招拍挂,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不会有人中饱私囊。

  吴宗斌称,这种做法省国土厅也是知道的,省里当然要求尽可能做得精确一些,用多少地就报批多少,不允许出现差错。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不像“1+1=2”那么简单,只能尽力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以权谋私,采取一些变通手段,与上面要求不太一致,上面也能理解。

  至于村民觉得多征了土地并高价拍卖是对他们利益侵占,吴宗斌不认同这种说法,他说,土地是国务院批的,剩余土地是国家的,拍卖所得也全部上缴财政。即使土地转变性质后价格大幅上涨,也是因为国家在土地上投入了基础设施建设,这与农民没有关系,所得利益也不可能给农民。这个问题衡量标准一是土地出让金有没有流失,这只能用国家法律、政策去衡量,二是全市农用地有没有保持动态平衡,这方面温岭也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的,征多少,造多少,不敢含糊。

  究竟上报的征迁数“宽裕”多大比例?吴宗斌说,具体是交通局与镇政府操办的,国土局不知道。

  各方求证,谜团未解

  2月9日下午,在温岭市交通局,76省道复线工程建设副总指挥许志坚对记者说:我们是对事不对人,只看拆了多少房子,不可能去一一核实房屋主人叫什么名字。如果说有虚报,那么拆掉的公房可能虚报成私房,为了日后能方便得到补偿。

  交通局项目经办人王卫军对记者说:拆迁户的名字是镇里报的,与实际不合是正常现象,我们并不负责核实房主名字的真伪,只负责量房子,量多少间补多少间。

  对于记者提出的数据出入,王卫军称,不可能出入这么大,公房假民房之名现象肯定有,但印象中也只有农机站9间房和交通局公路队四五间房,绝不可能多出100多间来。

  城南镇究竟虚报了多少间房屋?2007年2月9日,记者在电话里听到温岭市城南镇常务副镇长姜振元称,据他核实,有61户101间

房屋拆迁登记信息有误。

  但误差究竟是怎么产生的?究竟多征了多少土地?多征土地分别用于何处?就这些问题,记者想向城南镇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多次拨打姜振元的手机,对方均未接听。

  据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的浙江信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钦说,2006年12月底,他曾经将材料递交给温岭市市长叶海燕的秘书王静,王静答应即时转交叶海燕市长。12月30日,王静告诉李钦,应当由市法制办负责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前,温岭市政府没有新的信息传来。记者拨打王静手机试图联系采访,对方未接。发了短信,对方回复说,她正在外面学习,有事请与交通局联系。

  3月27日早,下许村村民吴祥云打电话告诉记者,他们26日晚在三个安置点上总共数出251间房屋地基,这与登记的240间又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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