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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曝光五起价格违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09:49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近日,石家庄市物价局曝光了2006年五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石家庄市前城违章车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案:2006年8月16日,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对前城违章车停车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收取交通违章车停车服务费355元。

  重复收取医药费。平山县人民医院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案:2006年11月15日,市物价局对平山县人民医院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院在手术过程中重复收取其他费用52197.50元;同时,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取各种费用19120元。违法所得合计71317.50元。

  超标准收取学费。高邑县第一中学超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超标准收取学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案:2006年,高邑县物价局对高邑县第一中学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该校在2006年春季超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并超标准收取学费646500元;秋季超比例招收高中择校生超标准收取学费和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取复习班费共1472000元。合计超标准收费2118500元。

  超标准收取存车费。

石家庄沐霖公司火车站非
机动车
停车场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案:2007年1月24日,桥西区物价局对石家庄沐霖公司火车站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违反市物价局《关于规范自行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存在超标准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零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石家庄某大型商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案:根据市民举报,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于2006年5月31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零售商品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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